这样的员工该如何处理
关于续签合同的问题。由于公司主管领导的变更,再加上原劳动合同内容上有分歧,意见一直未统一,为此续签合同被拖延了五个月。定稿后大部分员工都顺利了补签了合同,只有几个人手攥着合同找各种理由不签。(因为不签合同意味着就要付双倍的工资)经公司的领导与主管人员多次面谈无果。是不是公司只有一种方式解决:付双倍工资!!!请教各位帮帮忙,出出主意!:-|回复:这样的员工该如何处理
还是内部协调吧,员工要跟企业干也没好处的,这点要跟员工谈谈心。相信他们也是想借此搞点好处。回复:这样的员工该如何处理
员工不愿续签的情形,一般不用补偿.除非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几种情形.我认为还是应该把合同法研究透彻,和员工说清楚,他们这样做会有什么结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维护公司的利益.回复:这样的员工该如何处理
首先你修订后的劳动合同一定要是合法的,在这个基础上是不用支付双倍工资的,我个人这么认为回复:这样的员工该如何处理
这是员工不愿意签合同,掌握好证据是不用付双倍工资的。回复: 这样的员工该如何处理
原帖由 瑞月 于 2008-10-8 14:38:00 发表这是员工不愿意签合同,掌握好证据是不用付双倍工资的。
根据最新政策解释,无论企业原因还是职工原因到期未续签劳动合同企业均需支付双倍工资。未续签视同原合同延续,与主管领导变更无关。如果不是企业故意修改合同内容或故意降低待遇,员工为区区几个月的双倍工资恶意不签的一般不会有的,不值。为了减少公司支出,与员工沟通协商,看是否支付双倍工资。
所指证据是指什么?有用吗?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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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的合同,在签字的上方写了一行字,要求签字确认收到合同原件,公司保留作为不签合同的证据。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员工不愿签合同,公司是不用付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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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问题中,是由于公司的原因造成需要补签合同,因此从原合同到期的次月起至公司通知员工补签的这段时间内应支付双倍工资;公司通知员工补签合同以后,员工据而不签的,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应该提供员工确认收到合同原件的证明材料,如合同签收表等)楼上的做法值得借鉴
但解决途径还是建议与员工商谈,如果员工愿意继续在单位工作的,一般都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员工已经不打算再在单位做了,可能就要按相关规定支付双倍工资了,但退一步讲,将这样的员工解决掉对单位来说未必是件坏事。
纯属个人意见,也希望与各位同行交流。:-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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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是蓝色的 于 2008-10-8 17:15:00 发表我们公司的合同,在签字的上方写了一行字,要求签字确认收到合同原件,公司保留作为不签合同的证据。
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员工不愿签合同,公司是不用付双倍工资的。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的指教!!!:-D
还须请教关于"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员工不愿签合同,公司是不用付双倍工资的."具体是哪条.???: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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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第五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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