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林铸钢 发表于 2008-11-3 15:09:00

警戒!行政与收债公司引发的血案

以下是正式的案例,笔者所处的工厂就是那家家族企业(家族企业行政主管的工作日志一文),刚刚发生,以下内容是行政主管上交董事会的报告:
2008年10月31日晚上18:35分左右,我接到**的电话,声称**采购被人包围并受到威胁,我急忙叫上***经理一道外出接待处,就发现大概很多人左右包围住**采购,当时天色很暗,灯光又不明亮,分不清谁是谁,只看到很多人,还有些人叫嚣着好像要打**采购,工厂门口也停了3部车(1部类似本田或马自达商务车,2部类似桑塔纳),本田车门口有几个好像带着类似钢管物品的人,围观的员工也越来越多,很容易造成伤害,紧急之下,我大呼一声,叫保安准备器械并驱赶外来者出厂,外来者出厂后,便使用砖头等物品砸向工厂,同时使用钢管等物品撬门和推门,为防止员工间接伤害,我使劲叫员工后退,但仍然有几个员工因为靠的太前看热闹被砸伤,其中一个女工头被打破,鲜血直流,我进行简单包扎和拍照后,便与***一道送伤者至社区医院进行急救,后缝针,有轻微脑震荡。在外来者丢砖头前,我已经安排了报警和鸣放警报,但治安队和派出所警察迟迟未来,导致外来者十分嚣张,乃至发生冲突,后来冲突已经结束了,派出所和治安队才姗姗来迟,后来我了解到是**采购的五金部分,公司实际上已经报账给***了,但***并没有将现金交给供应商,并欺骗供应商说是月结,结果***当日又申请离职(实际上是因做虚假资料被公司开除),导致供应商认为是工厂在欺骗,便叫了社会上收债公司进行讨债,后来***回到工厂取行李,我在**经理的授权下带***去了派出所,***在车上联系了该供应商,说明了情况。但供应商已经给工厂造成了严重损失和影响,尤其是打伤员工,情节非常恶劣。最后我回到工厂的时候,厂长说一起到居委会调解,于是**采购与我、**一道去居委会,谁知道快到的时候,厂长说没有在居委会,是去供应商那里,**采购坚持不去,后来便无功而返,不过调查到该供应商的位置和名称(**昌五金)。此次事件的发生,反应出以下问题需要思考和解决:
A、       采购报销程序出现漏洞,导致有人钻空子,财务后期应加强采购人员现金采购的监控力度。
B、        采购部主管应该锁定五金类物质供应商,不应该让采购员现金采购。
C、      对于突发性事件的危机处理意识太差,大敌当前,各个都自顾自,都站在那里看热闹,仅仅总务课冲在前面。
D、       警察和治安队速度实在太慢,还得依靠自己工厂解决这些问题,包括后期的跟踪处理,保安人员的工作器械还是应该妥善配备。
E、         都说是我没有谈判,才导致发生冲突,但试问在那种情况下,能够谈判吗?很多很高大的人围着**采购,而且全部已经冲进工厂,围观的员工也非常多,那些肇事者还大声的说很多威胁的话,并且靠近汽车的几个人携带了类似于钢管、大砍刀之类的物品,**采购实际上一直在解释说***的事情,但那些外来者根本不听从,如果此时不立即组织保安将这些人员“打”出去的话,如果发生大面积员工间接伤害和**采购等人的伤害事件,后果肯定严重,况且当天又是发薪日,财务安全也受到严重挑战,事发当时,除了我和**采购在现场外,其他人员并没有在现场,谁知道这些人后来竟说可以谈判?!弄的我有口难辩,出事情的时候,不协助我们就算了,但起码要遵循事实的原则啊!我承认我太冲动了,没有静观其变,没有再继续慢慢等待,以后我再遇到类似情况,一定不冲动了。
F、         这件事情我、***与本部门保安、驾驶员等人员跑在最前,解决和善后处理最快(报110和鸣放警报,先驱赶出厂,再保护员工让他们退后,安排保安员保护大门,再报110和治安队,准备器械保护工厂人员,送伤员到医院,寻找和押送***去派出所,安排总务课对员工的解释工作,清洁工和保安整理和清理环境,安抚受伤员工的父亲等家属),但始终太冲动了,不应该赶人出厂,应该继续等待或去找那些人谈话。

以上事情我说的或许太直接了,但也只是我的“片面之词”,不过我保证以后不再冲动,如果最终认定我需要承担责任,那么我将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

daminghu 发表于 2008-11-3 15:23:00

回复:警戒!行政与收债公司引发的血案

作为我们hr,该反思自己处理的程序了

铂金荆棘 发表于 2008-11-4 12:25:00

回复:警戒!行政与收债公司引发的血案

出现这样的事情,基层员工和基层领导会说你的好,知道你处理得当,防卫得当。但是就那些所谓的高层来看的话,特别是没有亲自经历的糊涂高层会对你说三道四。你做的很好,反应很迅速,但是处理这问题的程序不对!
你职务低,扛这样的事情你扛不起,你再遇上这样类似的突发情况应该先联系一下某某高层,获取他或他们的首肯,再去做,你就不用背这种黑锅了!

!鹅蛋孵鸡 发表于 2008-11-4 13:08:00

回复:警戒!行政与收债公司引发的血案

    经验和胆识不足。
  你所经历的事情,会比挖了人家祖坟、尸骨丢弃引发几大家族登门理论剑拔弩张更严重吗?

  反思你的案例:
   1、自始至终,都在强调保安、警察……简单的常识--公安部门一般都不参与和先期介入经济纠纷;
   2、讨债方无过错,原因出在贵公司内部管理方面。应该先行给付供应商欠款,至对于那个离职人员的追究,是贵企业内部的事情,贵公司过错在先。
   3、“讨债公司”是否工商注册过的合法企业?这个说法应该斟酌……
   4、除了公安机关,难道没有其他求助方式吗?譬如当地政府(如果当地政府没有关系,公司咋生存呀)、媒体……

   综上,要多练内功。

   以上,个人观点,可能比较不客气,仅供参考。

美丽的小公主 发表于 2008-11-4 13:41:00

回复:警戒!行政与收债公司引发的血案

应以疏导为主,而不是扩大事情。
显然,笔者的做法有失妥当。

金林铸钢 发表于 2008-11-4 14:46:00

行政与收债公司引发的血案(目前进展)

(1)已经查明,所谓的讨债公司是收取了五金店保护费的帮派,河南帮,但没有一人被抓住,那晚那些人刚走,警察和治安队就来了。
(2)五金店的老板被治安拘留,派出所说够不上刑事案件。
(3)工厂重伤1名女工,轻伤3名保安和1名员工,目前由工厂在支付医药费,财产方面损失了几扇玻璃,派出所说如果索要赔偿,需要到法院起诉。
(4)肇事的采购员也被治安拘留,涉及到诈骗行为。
(5)那个帮派放出话,要把那位叫保安赶他们出厂的主管做掉,那个主管已申请辞职。
(6)五金店老板已向工厂道歉,并坦言是五金店的过错,因为五金店居然把发票什么的全部给了采购员,但并未向采购员索取现金,而是相信采购员说的所谓月结。
(7)公司内部管理尤其是采购系统目前确实存在问题,昨天聘请了一个什么顾问公司的专才,开始正式修正采购流程等。
感谢大家的意见回复。

mgaowei 发表于 2008-11-4 21:10:00

回复:警戒!行政与收债公司引发的血案

  学习了      

!鹅蛋孵鸡 发表于 2008-11-5 14:41:00

回复:警戒!行政与收债公司引发的血案

    (5)那个帮派放出话,要把那位叫保安赶他们出厂的主管做掉,那个主管已申请辞职。
    这个也要五金店摆平。

melissaz 发表于 2008-11-5 15:19:00

回复: 警戒!行政与收债公司引发的血案

这种场面确实很难控制   理解
但是冲突要是不那么早激化就能解决的更好些

对于公司来讲
现在在经济上的损失是肯定会看重的

希望的天空 发表于 2008-11-10 11:25:00

回复:警戒!行政与收债公司引发的血案

个人观点:笔者此事处理的还算妥当,如果能不激化矛盾,不强行将闹事者赶出厂,采用婉转点的方式便更好了。但不同意叫媒体,没有意思,只能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警戒!行政与收债公司引发的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