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芙蓉 发表于 2002-10-30 22:20:00

要看试用期合同的签定情况

雪山芙蓉 发表于 2002-10-30 22:21:00

如果合同中写明了,也没有违法,你就无可奈何,但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

我空空 发表于 2002-10-31 09:14:00

违约

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内容中应规定了工作岗位。在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下,任意变动岗位,都是违反了先前的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岐山榕 发表于 2002-10-31 09:32:00

理由不足,方式不当

    工作表现不满意的理由是什么,是考核结果、工作差错,还是平时消极怠工,部长的“突然谈话”显得理由不足;
    就算是工作表现确实差,也不能是“两种选择”的处理办法,尤其是第一种表现出资方的霸道,简直是想“杀人不见血”。

晴空万里 发表于 2002-10-31 09:42:00

公司的这种行为当然属于违法及违约

这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sosukyu 发表于 2002-10-31 11:28:00

两点

两点,
1.合同的内容变更。
2.合理工作能力的证据。
3.预先的时间。
4.明确的告知。

浪花 发表于 2002-10-31 11:50:00

违法且不合理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作内容,则属于违法;如果没有,则不合情理.

walton 发表于 2002-10-31 12:30:00

证据

公司前几个月对他的绩效考核结果是最好的证据

xiaoqi0424 发表于 2011-10-23 10:45:36

这是企业变相的想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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