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HR 发表于 2008-12-12 13:29:00

有这样的吗?真气人!!!!!!!!!

员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请求离职,但时间到后,单位却因自己的原因不放人,请问怎么办?

我空空 发表于 2008-12-12 13:52:00

回复:有这样的吗?真气人!!!!!!!!!

员工的义务已经到了,没有什么放不放的。先礼后兵,最坏的途径就是申请仲裁了。

jeffno1 发表于 2008-12-12 14:16:00

回复:有这样的吗?真气人!!!!!!!!!

公司立业,以信为本,对于背信者,你弃义也无妨

jane_6374 发表于 2008-12-12 15:00:00

回复:有这样的吗?真气人!!!!!!!!!

直接走人啊。
工资发到你离职的那天,不给的话,仲裁。

bs1990 发表于 2008-12-12 15:11:00

回复:有这样的吗?真气人!!!!!!!!!

恩,本人支持楼上几位的说法:Z

zzdlhr 发表于 2008-12-12 15:59:00

回复:有这样的吗?真气人!!!!!!!!!

公司只是购买你一定时间的劳动力,又不是你的人,可以走人,不放也不行,先礼后兵, 不行就去投诉仲裁了。

zylove 发表于 2008-12-15 13:01:00

回复:有这样的吗?真气人!!!!!!!!!

员工本人有公司的收到离职申请的回复函之内的吗?
这个重要证据一定要有
要不到时候打起官司来麻烦

不过能沟通解决的最好沟通解决
要死恨透了这家公司直接走人也无妨!

面对HR 发表于 2008-12-15 13:27:00

回复:有这样的吗?真气人!!!!!!!!!

哈哈,谢谢大家的回答,最后还是友好协商的:)

悲情叟 发表于 2008-12-15 15:46:00

回复:有这样的吗?真气人!!!!!!!!!

你所谓的不放人是指什么?  自己义务尽到了就可以了,人还是活的,怎么可能被困住?  呵呵~~   和公司协商下  

月半古古 发表于 2008-12-17 09:39:00

回复:有这样的吗?真气人!!!!!!!!!

时间到了。。。走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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