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在线 发表于 2009-4-21 09:46:00

企业为规避解聘长工龄员工的赔偿风险,这样的做法,请大家来点评!

某企业旗下有几家子公司, 为规避解聘长工龄员工的赔偿风险,与长工龄的员工办理解除合同协议,然后再让他们与其它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大家说,这样的企业的这种做法,合法吗?劳动者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协议?

moonduke 发表于 2009-4-21 1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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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只要是经过员工本人协商同意的,但是不合情

蹲着玩尿泥 发表于 2009-4-21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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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解除合同的协议,并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才算是合法。

丽人在线 发表于 2009-4-21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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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员工如果想继续在这家企业干下去,肯定不敢提出赔偿的事情。

yyy123456 发表于 2009-4-26 12: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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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这个想法很幼稚,劳动合同法有规定,这做法规避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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