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补偿金的小问题
<P><STRONG>企业发生欠薪,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STRONG></P><P><STRONG></STRONG> </P>
<P><STRONG>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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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位为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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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请问,是应该如此理解,具体操作是怎样的呢?</STRON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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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条款的意思是由于企业违反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里的违反法律和劳动合同规定包括企业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以及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二种情况。
具体操作和其他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操作相同: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根据劳动者在企业工作年限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予以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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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时可以谈这个问题。回复:一个关于补偿金的小问题
用人单位逼迫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故应承担相应的代价。回复:一个关于补偿金的小问题
简单说就是如果企业不给员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员工就可以炒了老板,并且要求老板赔偿。回复:一个关于补偿金的小问题
按时足额,对各企业来说,应引起重视,很多公司的造工资部门总是托拉那么几天的时间,如果是这样,劳动者完全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回复:一个关于补偿金的小问题
路过。。。回复 1F eric0411 的帖子
有关如何操作,劳动法是有讲解的,操作可按法规上规定回复:一个关于补偿金的小问题
二楼说得很清楚!给大定推荐一本书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
中国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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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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