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违法吗?
某公司一工厂正处于建设期,为投产做准备,公司HR部门在投产前4个月前开始招聘工人。公司在招聘启示中规定:被初步选上的人员安排三个月培训期,送外单位进行培训,培训期间发放一定生活费,培训期结束后培训评估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不合格者淘汰。公司这样做是否违反了有关劳动法律?回复:公司这样做违法吗?
如果单位工商等级注册了,那就是违法。你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受劳动法保护,单位无权如果非法终止劳动关系。回复:公司这样做违法吗?
公司所做不妥,一旦发生争议,员工初次选上的环节会被认定为是入职,入职即是建立劳动关系。公司有风险。建议可以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把这个期间约定为试用期。工资可以按试用期工资支付,但应该缴纳社保。如果不合格,可以依照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和员工在这段时间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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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二楼的答复。回复:公司这样做违法吗?
支持三楼的意见,很专业哦回复:公司这样做违法吗?
好好学习一下!回复:公司这样做违法吗?
我一朋友的公司操作模式和LZ讲的情况基本一样,只不过培训期是2周左右,实施范围主要是CTI部门。地址在上海龙东大道3000号1号楼B区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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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什么培训还是试用都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回复:公司这样做违法吗?
三楼意见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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