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上班期间和他人发生争执,下班后,其中一人找了一帮人,在下班
<P>我单位今日新进一名张姓员工,此员工是一家媒体的记者介绍的,为了维护公司和媒体的关系,公司将该员工安排上班。</P><P> 上班刚一个月,该员工和同部门一孙姓员工发生争执(为什么争执,没有人在场),争执发生后当天晚上下班后,孙姓员工找了几个人在公司门口将张姓员工打伤,当时,已经报警,有出警记录。</P>
<P> 之后,孙姓员工一直未来上班,也没有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张姓员工家属于是多次找到单位要求单位给与处理。这样的事情,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该如何处理?</P>
回复:员工在上班期间和他人发生争执,下班后,其中一人找了一帮人,
1、报警,该员工(孙)已经违反了治安处罚条例,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与其解除劳动关系;2、张应算工伤,上下班途中收到伤害,进行工伤申报。
回复:员工在上班期间和他人发生争执,下班后,其中一人找了一帮人,
不是刚出台的说上下班途中收到的伤害不算是工伤吗回复:员工在上班期间和他人发生争执,下班后,其中一人找了一帮人,
这种情况不应算工伤的。不属于履行工作职责,而且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回复:员工在上班期间和他人发生争执,下班后,其中一人找了一帮人,
同意4楼的看法。看警方对这事的处理结果回复:员工在上班期间和他人发生争执,下班后,其中一人找了一帮人,
肯定是属于工伤的回复: 员工在上班期间和他人发生争执,下班后,其中一人找了一帮人
<P> 原帖由 <B>灏宇</B> 于 2009-8-24 15:52:00 发表<BR>肯定是属于工伤的 </P><P>为什么“肯定”?</P>
回复:员工在上班期间和他人发生争执,下班后,其中一人找了一帮人,
不能算工伤,第一,是否是因工受伤还不清楚,第二 ,事件发生在下班后,根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伤害可认定为工伤。<br>对于孙姓员工,根据公司制度处理,同时承担张姓员工的损失赔偿。回复:员工在上班期间和他人发生争执,下班后,其中一人找了一帮人,
应算上工作,符合工作认定的条件之一,下班途中;调查事情原因,申报工作。回复:员工在上班期间和他人发生争执,下班后,其中一人找了一帮人,
不是工伤,上下班途中机动伤害才属工伤。公司门口而非公司内,又是下班时间,所以应与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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