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锋 发表于 2002-7-30 21:32:00

关于重申劳动合同变更问题的深意

企业合并、拆分产生劳动合同变更,终止原劳动合同、签定新的劳动合同,涉及到工龄的累计、在变更过程中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涉及补偿金的支付问题,双方续签劳动合同时,新的企业方有没有承认员工以前的工龄的规定,以及如何保证双方利益,规避企业、员工双方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根据我的劳动法规的认识和了解,目前好象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管理的傻瓜 发表于 2002-9-19 10:55:00

jeremy 发表于 2002-10-31 13:48:00

劳动合同很抽象

连工资什么的也不写,好像没什么实际作用。

晴空万里 发表于 2002-10-31 15:23:00

企业的合并、拆分,根据债权债务的转移,由新成立的企业承担剩余人员

岐山榕 发表于 2002-11-1 19:42:00

耐心等待《劳动合同法》出台

早在去年就听说劳动合同法将颁布,但...

haiger 发表于 2002-11-1 23:39:00

劳动法有这方面的规定的!!

只要在劳动合同约定就行的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重申劳动合同变更问题的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