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员工不愿缴纳保险,公司应该以怎样的一个合同形式与他们签订呢
个人估计作用不大。社保是法定要求。而且社保金除了个人交的部分外,还有公司交的部分是归社保基金所有的。简单的说,社保不仅是个人权利,同时也是社会义务。你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但不得放弃社会义务。 如果因原来在上海买而现在到南京不愿买,因上海买7年有户口转,那建议公司从和谐劳动关系出发,可以在上海找一家代理机构,继续为员工在上海买社保,同时和员工签协议,声明其关系。回复:员工不愿缴纳保险,公司应该以怎样的一个合同形式与他们签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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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出来打酱油的,关我鸟事啊! 我也愁,这种情况怎么办 乐心居 发表于 2009-12-13 10: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个人估计作用不大。社保是法定要求。而且社保金除了个人交的部分外,还有公司交的部分是归社保基金所有的。 ...
支持11楼的说法,除非是退休或协保等人员,劳务关系的,如果是正式的劳动关系,不管什么情况下,放弃缴纳社保的责任承担风险都在公司,即使有员工签订支付现金补贴和自愿放弃的协议中仲裁起来也是不靠谱的,也只有一个员工心理上的约束作用.如果是普通新员工,如果公司在乎劳资风险的,这种就不要录用了,.如果是这种关键人员的,如果一定要用,建议是按11楼说的这样,想办法跟员工协商,按其需求参上海的社保,这样两边都完满 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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