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在入职日没到岗单位可否以此为由拒绝再录用
大家来讨论一下这个话题:假如某单位跟一新员工约定好了在某一天来新单位入职,且新单位给该新员工的入职通知书也来明确指定了入职日期,如果在当天这位新员工没来公司报到,也没说明理由,如果第二天或者第三天新员工来公司又来公司报到了,这种情况下新单位可否以在指定日期没来报到而拒绝录用?这样操作有何风险?以后如何规避这样的风险?回复:新员工在入职日没到岗单位可否以此为由拒绝再录用
只要入职通知书里面的内容是规范的,比如包括应入职时间,如果因故不能按时入职,需要提前书面沟通协商,并注明邮箱等渠道,如果没有复核规定的提前说明,则视为自动放弃。这种情况下,是比较稳妥的。当然也不排除候选人的情绪问题,所以处理时还是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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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这个人才是企业需要的,个人感觉无所谓。2、不过应聘者没有按时来报道也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个人认为这种应聘者还是谨慎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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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按照规定进行,一个这样没有时间观念的员工留着也会有其他问题出现。回复:新员工在入职日没到岗单位可否以此为由拒绝再录用
在录用通知上写清楚,如果没有按照约定日期报到,视为放弃,单位有权利拒绝录用。如果觉得此人可用,则建议协商。人都有个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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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几位提到的录用通知细节是可借鉴的,关健是楼主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的,你们是以什么形式约定的,如果只是电话约定,应该风险不大。回复:新员工在入职日没到岗单位可否以此为由拒绝再录用
我觉得这样的员工坚决不可以要。对工作太轻视,即使这个人是公司特别需要的人。假设他没有按时来,打个电话说出合适的理由也未尝不可。我曾经就用过几个这样的人,最后很难收场。回复: 新员工在入职日没到岗单位可否以此为由拒绝再录用
<P> 谢谢大家的建议。这位新员工在上午10点半左右终于打电话过来了,说因为在原公司的离职手续还未办完,要等总经理签字,而总经理上午恰恰不在,需要下午才能办好手续来我公司上班。结果下午差不多3点半才来报到。其实在面试的过程中我就对他并不满意,总觉得他没有礼貌,沟通能力有问题,但由于年底实在难以招人,而且用人部门又急着要人,用人部门认为他一来公司就可以干活,所以就要了他。</P><P> 不过经过这件事情之后,为了避免以后类似事情的发生,我已经在原来的入职通知书的最后加了一条备注,备注内容是:“新员工若因故不能按时入职,需提前与行政人事部沟通并说明原因,如果既没说明原因,也没有按照约定日期报到,则视为放弃该职位,单位有权利拒绝录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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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好东西回复:新员工在入职日没到岗单位可否以此为由拒绝再录用
觉得这样的人员录用真需要谨慎,姑且不论其能力如何,工作态度方面值得考证。另外入职通知书同意楼上几位的说法,如未按时报到即为自动放弃,公司有权拒绝其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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