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公司的违法行为在先,你要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与员工协商解决,要不想花钱就是让员工在回来上班,并补签劳动合同及购买保险,在以后的工作中觉得员工是是不能胜任工作,通过调岗培训,在不能胜任工作,让他自己知难而退:Z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P> 原帖由 <B>和萨</B> 于 2010-1-20 13:59:00 发表<BR>公司的违法行为在先,你要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与员工协商解决,要不想花钱就是让员工在回来上班,并补签劳动合同及购买保险,在以后的工作中觉得员工是是不能胜任工作,通过调岗培训,在不能胜任工作,让他自己知难而退:...... </P><P> </P>
<P>恩,我们已经采取了这个措施,但是劳动合同还存在一个问题,还在协商中,谢谢和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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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如LZ在该员工入职前进入公司且担任HR,但仍然出现这种情况,那么LZ是不合格的HR,自己掏钱赔偿理所应该;<BR>2、假如LZ在该员工入职后进入该公司且担任HR,但未及时提出并修改,那么LZ也是不合格的HR,自己掏钱赔偿无可厚非。<BR>3、总之,建议LZ之类的人不要做HR了,毕竟我们这些HR就是因为不专业人员太多,滥竽充数,造成跟营销总监、财务总监相比工资有点距离。谢谢。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P> 原帖由 <B>兰色小旋风</B> 于 2010-1-19 20:18:00 发表<BR>很明显楼主公司管理很混乱<BR>1、一个月内未与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BR>2、一年劳动合同之前试用期一个月,后又试用期延长至3个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2个月。<BR>3、因为合同都没签订,所以根本就谈不上有试用期了。<BR>种种混乱纠结在一起,而你的想法是:如何让这名员工顺利离职,前提是公司不愿意支付2倍的工资,也不能让员工提起仲裁。<BR>那只能是无解了,还是协商解决吧,但最重要的抓好 </P><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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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觉得这位说得很有道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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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很能理解楼主的苦恼,现如今的老板,当企业出现问题时,就会给相关部门下死命令,我不想出钱,你必须想尽办法帮我解决……而不管做为相关部门,处理起来会有多困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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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期待楼主处理结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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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原帖由 <B>feijichen</B> 于 2010-1-20 17:35:00 发表<BR>1、假如LZ在该员工入职前进入公司且担任HR,但仍然出现这种情况,那么LZ是不合格的HR,自己掏钱赔偿理所应该;<BR>2、假如LZ在该员工入职后进入该公司且担任HR,但未及时提出并修改,那么LZ也是不合格的HR,自己掏钱赔偿无可厚非。<BR>3、总之,建议LZ之类的人不要做HR了,毕竟我们这些HR就是因为不专业人员太多,滥竽充数,造成跟营销总监、财务总监相比工资有点距离。谢谢。 </P><P> </P>
<P><FONT size=4><FONT color=red><STRONG>feijichen</STRONG> 说得很有道理!作为HR从业者,就应该是专业的,也建议更多的HR参与到我们这个网站来,多学习多了解,多分享各自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一些案例,以便大家共同学习、集思广益!</FONT></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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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原帖由 <B>feijichen</B> 于 2010-1-20 17:35:00 发表<BR>1、假如LZ在该员工入职前进入公司且担任HR,但仍然出现这种情况,那么LZ是不合格的HR,自己掏钱赔偿理所应该;<BR>2、假如LZ在该员工入职后进入该公司且担任HR,但未及时提出并修改,那么LZ也是不合格的HR,自己掏钱赔偿无可厚非。<BR>3、总之,建议LZ之类的人不要做HR了,毕竟我们这些HR就是因为不专业人员太多,滥竽充数,造成跟营销总监、财务总监相比工资有点距离。谢谢。 </P><P> </P>
<P>看这位仁兄说话确实很晕,我是不是合格的HR不是您这样评定的,而且你说我不适合做HR,那请您给个完善的理由,您了解我吗?所以在了解之前请不要做人身攻击,也请您看清楚我的案例,我说过了,我们确实存在违法。首先我不是什么不专业的人,也不是什么滥竽充数的,我是正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毕业,从事人力资源工作5年,在企业中有些事情不是我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毕竟我们是员工,我们的老板还做不到把HR当成伙伴的地步,所以有些事明知道是违法的,只能是尽力把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做到一个大概的平衡,再纵观整个国家的HR状况,又如何呢,有几家真正是完全合法的呢?我们单位在合法这一方面做的还算比较完善,这次的事件确实是我们劳资专员的疏忽,首先我不是劳资专员,我是绩效专员,其实在此发帖的目的,就是想集思广益,借鉴些大家的看法,做事不外乎法和情,既然法我们是劣势,那么我们唯一的出路就是在于情,公司也是这样的意思,只是说可能在赔偿数额上存在一定的分歧,如何解决这个分歧是我们要做的事,这个跟是不是专业的HR似乎联系不是很大。</P>
<P>感觉这位仁兄说话过于偏激,且存在人身攻击,请您道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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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同学,没关系的,呵呵,你也没说过分的话,呵呵,谢谢你给我加了那么多分:Z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真是个烫手的山芋,走法律程序肯定是行不通的,那只能与员工协商处理,发挥个人影响力和说服力,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其实我们公司也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大多私营民营企业都没这样规范.回复: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FONT color=#333333 size=5>日前本人在论坛里发言,说中国有些HR是“滥竽充数”,事后有人向我兴师问罪,我再三考虑,觉得此言是不妥当,故特此声明,把我的话修改如下,幸祈谅鉴。即:中国HR中的有些HR没有滥竽充数!</FONT>回复: 关于劳动合同的纠纷问题
<P> 原帖由 <B>feijichen</B> 于 2010-1-22 14:11:00 发表<BR><FONT color=#333333 size=5>日前本人在论坛里发言,说中国有些HR是“滥竽充数”,事后有人向我兴师问罪,我再三考虑,觉得此言是不妥当,故特此声明,把我的话修改如下,幸祈谅鉴。即:中国HR中的有些HR没有滥竽充数!</FONT> </P><P>您这个道歉我不接受,并没有为“LZ之类的人不要做HR了”这句话而道歉,所以我不接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