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有关开除员工的赔偿问题
<P>以下是我们公司的处理方式,仅供参考:《员工手册》的规定:</P><P> </P>
<P>1、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服从调度、不服从分配的每出现一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如劝导无效、拒不执行)的加倍处罚,公司可以给予调岗、降职、降薪、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实习员工或试用期员工则不予录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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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P>
<P>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一个月工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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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给予经济补偿(一个月工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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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此种情况,离职员工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由劳动局支付,每工作满一年,拿一个月的补贴。</P>
回复 10F sonnyroot 的帖子
建议:和员工做一次深沟通,毕竟该员工在本公司工作2年半的时间,工作能力应该没问题。
了解其不愿调动的根本原因。如果是路途问题,是否考虑给与交通补助或补贴?在B家分店,有其不愿相处的人?公司视情况,给与重新调换的考虑;B公司的管理他是否有不适应的顾虑?公司能否鼓励员工增强适应性同时重视一下B公司管理的改善等等。
总之,通过沟通找到症结,在不违反原则和规定前提下给与员工理解、鼓励,员工会看到公司的努力,我想大部分人都愿意留下的。
如果他执意坚持,也只能主动提出辞职了。
杀一儆百是策略,但终归不是最明智的选择,既不利于员工,也不利于公司,补偿金是实实在在的,如果按劳动合同法,一年按一个月计算的话(工人的年平均工资),数额可不小呢
回复: 有关开除员工的赔偿问题
原帖由 <B>美女阿娟</B> 于 2010-3-24 15:08:00 发表<BR><P>以下是我们公司的处理方式,仅供参考:《员工手册》的规定:</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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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服从调度、不服从分配的每出现一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如劝导无效、拒不执行)的加倍处罚,公司可以给予调岗、降职、降薪、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实习员工或试用期员工则不予录用。</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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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P><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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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非常感谢分享经验~</P>
回复: 有关开除员工的赔偿问题
<P> 原帖由 <B>lewingo</B> 于 2010-3-24 15:42:00 发表<BR>建议:<BR>和员工做一次深沟通,毕竟该员工在本公司工作2年半的时间,工作能力应该没问题。<BR> 了解其不愿调动的根本原因。如果是路途问题,是否考虑给与交通补助或补贴?在B家分店,有其不愿相处的人?公司视情况,给与重新调换的考虑;B公司的管理他是否有不适应的顾虑?公司能否鼓励员工增强适应性同时重视一下B公司管理的改善等等。<BR>总之,通过沟通找到症结,在不违反原则和规定前提下给与员工理解、鼓励,员工 </P><P> </P>
<P>你的分析很在理,感谢~</P>
回复:有关开除员工的赔偿问题
我们公司在签合同时没有都是签的劳动局签发的合同,没有附加协议。但员工手册上就写: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对员工工作岗位进行内部调动,或重新调配。员工对以上的调令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不能拒绝执行。员工手册每人一册。像这种情况下如果拒绝调动可不可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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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回复:有关开除员工的赔偿问题
:) :) :) :) :) :) :) :)回复:有关开除员工的赔偿问题
是啊 劳动法是死的,可是在处理问题上是活的,沟通才能解决问题回复:有关开除员工的赔偿问题
取决于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的约定若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A家分店所在地,则该员工有权利拒绝调动,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赔偿。
若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某城市,而A、B分店都在同一城市,则该员工不能拒绝调动,公司最合理的操作:发一份通知,告知该员工从何时起到B店所在地上班,最好是要求该员工签收。若该员工不去,则按旷工处理,达到严重违纪即可解除合同,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对于连锁企业,一般约不定期工作地点的范围尽可能大一些,比如:深圳(包括:深圳地区所有公司分店所在地),这样就不会出现类似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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