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末位淘汰制度是否合法?
新劳动合同法下,慎用末尾淘汰制如需要用末尾淘汰来解除劳动合同,建议先对末尾员工进行培训,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处于末尾状态调往其他岗位,最后再来辞退,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公司内部实习的末尾淘汰的制度建议进行职工代表表决通过,得到广大员工的认可尚可。
建议不要用末尾淘汰,为何不用正激励呢,首位鼓励制。让员工争做第一,远比提倡员工不做最后效果要好得多
以上个人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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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回复 1F 梦呓语 的帖子
我一直不赞成末位淘汰制,属于激励过度。其实,这样做对公司对个人都不好。同时,也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只不过现在是资方市场,大家都不去较劲,我的观点最好别用这种方式。大家都是愿意成为业绩优秀的人。$/DRdD(nlt;'blog.chinahrd.nethKgt;Osp\l:f尤其反对那种不靠业绩的数据说话,定性打分的那种末位淘汰制,最后搞得人心惶惶,谁人际关系好,谁会来事,谁的分数就高,对企业的伤害罪大,对员工心理冲击太大,坚决禁止。EdHFD9#\[tblog.chinahrd.netNAP^Eja*P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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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个小板凳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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