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单位是否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案例讨论)
此录用条件和《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有相抵触的地方。三期员工,如用请假时间和工作时间怎么怎么,没这个规定。
所以,不可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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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可以第一 该员工属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也就是合情合理的了
第二 法律上有规定的,安法律走
所以不能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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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辞退,国家有这方面的规定,就不要取巧了。如果想要规避,入职前的身体检查,可以发现。请假,这个问题楼主没有说明是自己请病假,还是持医院的单子请假,关键点在这,如果是前者可以辞退没有问题,但如果是持医院的单子请假就按国家规定执行吧!回复:单位是否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案例讨论)
我在考虑是否可以以提供虚假入职信息为由回复:单位是否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案例讨论)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一个单方解除权,而该权利的行使必须具备 "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实体要件和 "只有在试用期内方可行使该项权利"的程序要件。首先,看实体要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录用条件中约定了试用期内请假多少天影响正常工作就视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双方对此约定并无异议,且改约定不违法法律。
其次,看程序要件,在试用期届满前一天送达了解除合同通知,是在试用期之内,并无不妥。
再次,看立法本意“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是为其创造价值,并不是福利机构,试用期是一个缓冲带是双方考察对方的蜜月期,如果企业在员工试用期之内经考察员工不符合企业的用工条件就可以在蜜月期内离婚反之亦然。此案员工的试用期仅2个月却要休三个月的病假,试想企业如何去考察该员工,该员工无法提供正常的工作也就没有工作业绩这对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有失公允。根据立法本意如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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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觉得可以辞退。因为根据《录用条件确认书》约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因病致使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或者试用期内请病假超过试用期天数的1/10的,该女士由于个人身体的原因导致要休息3个月,均符合以上约定,所以可以按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辞退。因为不是每个怀孕妇女都需要这样的休息的,所以还是其个人的问题。
另外关于“病”,我觉得需要明确,这个病应该是会影响到日后正常工作的,比如传染病携带者是不能从事食品行业的。但是感冒也是病,也可能面临1-2天的休息,但是康复后不会影响日后的工作。所以我觉得上述2条不符合录用条件应该用“且”而非“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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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其实。。我也不是很懂啦。。虽然我是女的。。但是安安爹叫我回帖要回。。个人从非专业角度来看。
好像记得大概可能。。。等等我先查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可以约定修改试用期。。试用期延长到6个月。。等到她回岗位之后考核等。。再作为试用期不符合项吧。。
流产。。。也不是说保胎。。我挺缺德的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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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修改试用期。。。这样好一点吧。。就是白拿的钱。。很悲情。。要是真流产了。。坐月子也挺可怜的。。人家身体还是要紧的。。作孽。。女人真作孽回复:单位是否可以辞退怀孕女职工(案例讨论)
双方签订协议中规定请假时间超过试用期10%或者因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女员工怀孕没错,但是:第一 两个月的试用期才进行了一个礼拜 就要请三个月的假 公司没有足够的时间考察该员工是否具备 从事该岗位的工作能力
第二 女员工因为身体原因需要停工修养 符合因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规定
协议是双方协商成立的,合法成立,SO,公司可以以以上两点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完毕 哈哈: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