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乱の邂逅
发表于 2010-6-28 23:01:56
我们公司第一次5元 第二次20 第三次60 第四次以后每次150真够黑的
lixiaoxv
发表于 2010-8-17 14:20:31
现在企业没有罚款权啊。
采荷晚归
发表于 2010-8-17 14:38:52
呵呵 厉害 学习了!~~~~{:4_90:}
采荷晚归
发表于 2010-8-17 14:54:57
回复 22楼 lixiaoxv 的帖子
的确是有这么一说,规章制度不可出现“罚款”字眼;但罚款的效力有时确实是其他手段难以替代的!这就需要HR灵活运用,比如罚款事项不在工资表中体现,违规者直接“基金箱”里塞钱!操作细节视情况做策划即可~
lixiaoxv
发表于 2010-8-17 16:28:24
罚款肯定不能在工资里体现,是另外的,但是如果把这个放到制度中且得公示,不知是否得当?
公元2008
发表于 2010-8-18 08:37:26
不过好方法啊
采荷晚归
发表于 2010-8-18 19:36:15
回复 25楼 lixiaoxv 的帖子
可以公示,不过要注意措辞!~比如不能够出现“罚款”,可采用“员工福利基金捐助”~~~这样制度就没有风险了哈!~
如风妖精
发表于 2010-8-18 23:58:23
“罚款加倍制”这招不错,值得借鉴:Z
lixiaoxv
发表于 2010-8-19 09:07:49
回复 27楼 采荷晚归 的帖子
好主意,可以试试。
utopia
发表于 2010-8-19 11:03:09
不错的主意,不过要员工自己自觉捐钱是件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