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zz 发表于 2010-7-14 13:52:10

我想这类的事情人力部门执行制度规定本身是没错的,只是人力部门的很多事情都涉及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讲究些方式方法也是必要的。柔性沟通、日常工作时就注意与各部门间的沟通联络。。。一些非正式场合的交流与合作等等,也都是应该注意的。

如梦@ 发表于 2010-7-14 14:32:55

首先,要让他们知道,事前不请假和文员代写请假条这样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要予以警告处分;其次,再了解员工没有提前请假的原因。再次,与该部门领导沟通,如果得不到该部门领导的支持,再上报本部门的领导,由领导去沟通解决。

sky377 发表于 2010-7-14 15:54:16

1.坚持原则,但是要注意方式,合理解释,不要动不动让人找你领导,毕竟这是你分内的工作。
2.规章制度执行规范化、统一化,对所有人员一视同仁,所有员工都要按照制度执行。
3.做好休假计划备案工作,定期确定各部门休假计划,不能等着部门报上来。

郭小羿 发表于 2010-7-14 16:14:52

我觉得楼主没有错,休假了才请假,必然是无效的,按照规章制度,不算旷工不错了

神经病有所好转 发表于 2010-7-14 16:33:12

首先,你要拿出相关书面的规定出来给她看,请问你们有吗?
如果有的话,那么你不妨再拿给她温习一下.
如果没有,那就是你们的问题了.据我所知很多公司对于请假的流程是比较模糊的,有些甚至是非书面(也就是潜规则形式),如果没有,请尽快完善.

还有,不要动不动就叫别人找你的主管,如果什么事都要给你的主管去解决,那你的主管会质疑你的执行力等能力.
当然,也不要动不动就去找别人的主管,你要先跟她好好沟通.沟通不了再找也不迟.
你没有沟通就去找她的主管,会让她也很难做人,也是不给她面子,她不跟你做对才怪.

可能以上我的言论有错的地方,但是这是我最真实的想法.
人力资源是一个入门低要求高的行业,一名HR的沟通能力是最重要.毕竟跟我们打交道的是人不是物.

祝你工作愉快~~

fengsu500 发表于 2010-7-14 16:41:28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所以,员工年休假的时间段必须得到单位的认可,至少也要与单位协商一致。而年休假申请单可以认为是员工与企业协商年休假相关事宜桥梁,在年休假申请没有得到批复之前,员工私自休假是不合法的,如果制度严点,给他按旷工论处也是可以的。
本帖最后由 fengsu500 于 2010-7-14 16:42 编辑

tzzhang 发表于 2010-7-14 17:10:44

制度流于形式,看来你们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也不够强势啊。

西门吹雪刘梁 发表于 2010-7-14 19:14:08

呵呵:一点小问题,有什么好计较的!

那片心海 发表于 2010-7-14 21:07:03

如果有制度的话,那就是执行的问题

陌上雪 发表于 2010-7-15 07:57:26

长假提前10天是合理的,但是突然休息一天,情况时不能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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