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本人前几天碰到的真实案例(又一个弱者的例子).
这个案例是真真实实的,主人公是一位清洁工阿姨,跟我住同一个院子,所以才得知此事,详细如下:案例发生背景:
清洁工阿姨(因从没叫过称呼,顾至今不知姓名)在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做清洁工,距今已经5年7个多月,据清洁工阿姨称,在几年的工作中平均上班时间都在10个小时以上,而且工作室兢兢业业,从没有违规等行为,因为得到少得可怜的加班工资,至今与公司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今年6月份正值劳动合同到期。
案例发生过程:
就在今年6月份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清洁工阿姨的主管领导告知她,说公司不再继续聘用她了,让她办离职手续离开公司,无任何补偿,阿姨因为在此公司工作时间较长,也很适应工作环境及工作,顾不愿意离开,还肯定其主管领导,让其继续在公司工作,但没有回应。无奈,阿姨只好向法律援助咨询。
案例发生至今:
阿姨通过法律援助那了解到,公司不再与她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她经济补偿金,所以她去了当地的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接受此案,但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让阿姨很无奈,原因是劳动仲裁要求阿姨提供各种证据,因她所工作的公司从未发过工资条也未发过考勤记录,而阿姨到公司索取考勤记录时,公司给出的是她每天低于8小时的考勤记录,阿姨很气愤,后来听劳动仲裁有关人说,这家公司愿意支付不到2000元的补偿金。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阿姨至今才知道的一个事情,是签订的劳动合同里的公司是公司设在昆山的一个办事处,其实这个办事处完全属于这个公司。上面签订的地点也是昆山,而事实上一直在如今的地点工作,所以仲裁说她应该到昆山的仲裁去调解此事,去了昆山,而昆山那边的仲裁也同样要求她到这里的仲裁来申请。
我有疑问如下,请高手们给予解答啊:
1、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接受后,到出仲裁结果的时间是多少天?
2、在公司工作的所有证据一定要当事人去取证吗?个人觉得好像这有点为难当事人,因为企业一定会想方设法刁难当事人的。
3、两地的仲裁单位是否存在扯皮现象?是否有推卸责任的嫌疑?
4、如果阿姨想得到相应补偿金,该如何做?
第一,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相关规定,劳动仲裁受理之后必须在45日内结案。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劳动部门往往会以“争议案件太多,人手不足”为由将仲载开庭时间往后推,具体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
第二,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需要提供最主要的证据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明(必须由劳动者提供),比如:工卡、工牌、工资、工作服等等。
第三,一般情况下办事处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本案中的清洁工阿姨既可以在昆山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两地的劳动仲裁都应该受理。否则,可跳过仲裁环节直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
第四,若阿姨想得到补偿只需要证明自已一直在用人单位工作,比如:向仲裁部门提供工作证、工资条、工作服等即可。 回复 2# 改头换面 的帖子
非常感谢,只是工资条这个问题,因为这个公司从不发工资条,如索取的话会给吗? 工资是怎么发的??每个月直接发现金么?发现金的话公司应该会有签收单吧?如果是打银行卡的话到银行拉张清单不就好了? 最好去向劳动监察举报,人家有调查权的。仲裁对劳动者的要求很高。 对劳动监察举报?举报仲裁的人吗?
人家有调查权,是指仲裁的人应该主动去企业调查吗? 1、阿姨需证明一件事:劳动关系的存在,看了楼主表述如果有有效的劳动合同,那么这个证据应该问题不大;
2、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条例》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可见工资发放、考勤属于用人单位应提供的证据。另根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以上可以看出,各自的举证责任。
3、至于管辖地,可以是用人单位注册地,也可以是劳动合同履行地。 作为劳动者,我很同情阿姨,工作了N年,到头来一纸终止合同,赔多少钱又有何用?下一份工作在哪里?就算找到了工作,再做几年又终止,慢慢年龄大了,找工作就难了.
作为HR的一员,又为企业担心,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公司要对一些辅助性的岗位如清洁工保安签合同,这些不犯大错,工龄长了,还要签长期的合同,比骨干员工还要工龄还长,还要呆得久.企业一旦效益不佳,首先裁的不是这些人,而是骨干员工.所以企业是不愿意和这些工种的员工签长期合同的.(声明:决不是瞧不起这些员工,而是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当然希望把工作机会留给能给企业创造效益的员工). 建议阿姨去政府信访办,只要一信访,他们就会受理了。 劳动关系的问题看你的描述已经解决了,企业已经出具了考勤记录,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已经没异议了,后面要讨论的是赔多少钱的问题了,还有你如果认为考勤有问题,只能从公司出具的考勤记录的有效性去质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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