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下班后在公司玩游戏的问题
我们集团下面有个分公司最近碰到一起劳动纠纷:员工在晚上下班之后,继续驻留在公司打游戏,一直到很晚,后来被保安发现。考虑到他的主管位置,公司决定最终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员工不服,申请了劳动仲裁。员工方:自己是在下班时间游戏,没有影响到工作,而且公司宿舍暂时提高不了网络支持。而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他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方:员工在下班时间留在公司打游戏,使用了公司的点及网络资源(不是为了工作);而且违反了公司下班后除非加班,不能留在公司的规定。而且前后累计达七次之多,并且还是身为主管。所以作为惩罚,解除劳动合同。
集团人力资源部在分析这个问题的时候,做出了公司败的结果。原因:劳动仲裁基本就是三个过程:依据,证据,结果。公司的依据虽然合理而且有相关规定,但是没有定性定量区分,没有具体的规定多少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后面提供证据充分,但是因为依据不可靠,所以处理结果也不合理。因而公司败诉。
{:3_57:}大概情况如此,给大家分享下,谢谢!自己的沙发{:3_48:}{:3_41:} 支持一下 人性化管理啊! 支持下。。 支持集团HR的决定! 支持下。。。 觉得集团HR的判定还是很合理的,规章制度还得细化呢 作为惩罚,解除劳动合同。
这样的处理依据,有“法”可依吗? 打打游戏也不是什么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事情,这样可以批评教育下。正如9楼说的,用解除劳动合同来惩罚员工,这个本身就是本末倒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