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wind
发表于 2010-8-25 10:23:24
不合法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所以你有权让公司给你发工资条,如果公司拒绝,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南极人
发表于 2010-8-25 11:10:13
回复 21楼 清风wind 的帖子
附议21楼。工资条的主要作用有以下2点:
1、员工对月工资收入(构成)享有的知情权;
2、工资支付依据(签章有效);
即使是银行代发,也只是一个工资总额,员工对自己的收入应当享有知情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剥夺。
761172703
发表于 2012-6-15 23:19:13
神经病有所好转 发表于 2010-7-26 14: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肯定不行的呀
要是公司不给你可以去劳动部门告。。。唉~
发工资不给工资条咋办
xrktina
发表于 2012-6-16 14:06:32
拒绝给付工资清单会存在不合法。因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在支付工作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不过现在很多公司一般有信息化办公,员工自助上每月可以定期核实工资发放明细,在发放前核对,发放后可以实时查阅,且核对期和查询路径在员工手册中已列明,另发放后工资条员工有签收。这样的也是没问题的。
krinin
发表于 2012-6-17 22:36:30
上次安安爸爸不是出了个主意吗,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又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就直接告公司12个月没发工资就好了啊。公司就需要拿出证据证明它们发了啊。
champagne
发表于 2012-6-17 23:46:44
想咨询一下:只让员工签名,不发给员工保留工资条,会有什么风险呢?
水止境明
发表于 2012-6-18 08:35:51
24楼说的是,安爸的主意不错。站在用人单位角度,还是完善的好
青蛙助教
发表于 2012-6-18 08:56:40
要的时候不给才是不合法。
榭里菲尔
发表于 2012-6-18 09:05:28
我们公司也是没有发工资单的,只是每个月发工资去财务部签工资单。
lovecoco
发表于 2012-6-19 11:14:31
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凭证之一的“工资条”,不仅对认定企业是否按时发放工资起到凭证作用,而且在产生纠纷时也是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之一。 “如果没有工资条作为凭证,劳动部门只能进行别的取证,如单位发工资的相关记录等,这样就要有一个调查的时间,肯定不能马上解决。”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如果企业不向职工提供工资条,也是一种侵权,员工应及时维权。
工资条可作劳动关系凭证
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今年下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条等可作为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