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一田二 发表于 2010-7-30 10:43:47

1.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提前吗?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可以提前30天与其沟通,说明理由,搭乘辞退的统一意见。
或者支付试用期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2.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说明理由。什么样的理由才合法呢?作为一个业务员工?(提前是,两个业务员在试用期内都没有完成业务额,但留一个走一个)
公司招收业务人员的 时候有明确的岗位要求,对销售人员的考核业务量是行为结果之一。但是衡量一个业务员的优秀与否,并不单纯只是看业务量,还有该人员的人际交往能力,沟通能力,谈判能力,自信心等。这个肯定也是让公司决定业务员去留的原因
要辞退该员工的话 ,可以和该人员进行沟通,从岗位要求和他的实际工作情况分析,即说明辞退的理由……最好给他的做职业规划,分析不适合企业的原因

虾谈 发表于 2010-7-30 10:52:04

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补偿金,重点是单位要能证明此员工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etbb-etbb 发表于 2010-8-1 12:32:08

试用期间,根据录用条件对新员工进行月度考核,形成由员工签字的月度考核结果,试用期届满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予以转正或解除劳动关系。而不必提前通知。

清风wind 发表于 2010-8-12 10:10:04

建立一套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法。用人单位制定的考核内容、评分原则及决定劳动者是否最终被录用的客观依据,应事先告知劳动者并让其签字认同。企业对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也要告知情况,不能说炒就炒。

s80s1b27 发表于 2010-8-12 14:53:50

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

xian2010 发表于 2010-8-12 15:03:58

{:4_113:}{:4_99:}

lanbao1号 发表于 2010-8-12 15:50:35

最人本和谐的做法:双方平等协商着来解决。

寒风四月 发表于 2010-8-13 10:45:50

只要用人单位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的,就可以解除合同。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一个告知,也可以提前三天或者在试用期结束当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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