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差火
发表于 2010-8-7 18:34:35
第一次不是三年,而是一年或两年呢?
那就属于公司没有按照原来的条件提出续签劳动合同!
员工要求签订一年或两年的!公司不同意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就要补偿!
鸣天
发表于 2010-8-11 13:48:12
回复 11楼 小差火 的帖子
但我们人事制度已明确规定了“第一次签合同期限为一年零三个月,第二次为三年,第三次为无固定期限”。此制度员工入职时就已让其签阅,并长期在OA上公示。这种情况下又当如何呢?
小差火
发表于 2010-8-12 12:37:43
回复 12楼 鸣天 的帖子
人事制度有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统通过,工会审核,员工有没有签收!
小差火
发表于 2010-8-12 12:39:22
还有就算按上面的做了!劳动部门认可才可以!
还有公司有没有集体合同!合同期间如何约定!?
小差火
发表于 2010-8-12 12:40:07
就算如此,员工也有权利提出签订合同的劳动期限!
你不可能剥夺员工的就业自主权!
willowliu柳柳
发表于 2010-8-12 14:18:43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好奇,延长合同期限算不算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我们的做法,是公司统一规定,在日常操作中,没有人有疑义的 本帖最后由 willowliu柳柳 于 2010-8-12 14:19 编辑
小差火
发表于 2010-8-12 16:57:59
倒塌!我想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你硬是要我签三年!
还不算!
比如,我只想买一个面包,你应是要卖我三个?
算不算强买强卖?
鸣天
发表于 2010-8-13 08:05:42
回复 17楼 小差火 的帖子
买面包需要我出钱,且有是否需要的问题;而多签几年合同对自己没有任何坏处{:1_1:}
小差火
发表于 2010-8-13 11:59:38
关键员工不是这样想的!
s80s1b27
发表于 2010-8-13 15:11:30
不过现在没有多少员工愿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尤其是工资不高的基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