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篱先生
发表于 2010-8-19 10:03:39
法与实操有些不同。
hunsons
发表于 2010-8-19 10:07:23
关键看hr操作吧!领导不会关心这些事的,所以我们一般签了合同就办理,免得担风险。
zixi040111
发表于 2010-8-19 10:18:45
我们是入职就办理的,没办法,劳保局查的很严
yx_萤火虫
发表于 2010-8-19 10:23:17
一般情况都有一至两个月的缓冲期,等转正之后直接给办社保!一方面是试用期的原因;另一方面 办理社保 以及退保是一件很繁琐的事情,如果来了就给员工办保险,如果干几天就走了 也是给自己添麻烦!
用心看世界
发表于 2010-8-19 10:27:18
自用工一个月内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按规定当月就得交纳社会保险,否则在当月出了工伤等就不好办了!
清风wind
发表于 2010-8-19 10:35:09
工作的单位应从参加工作之日起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并且参加工作的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有的用人单位用试用期来蒙骗劳动者,提出试用期满后转正,再签订劳动合同。而事实上这个试用期是在招聘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就应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期内。
《劳动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绿豆蛙
发表于 2010-8-19 11:19:51
按劳动法,入职当月就要给缴纳社保!
小张张
发表于 2010-8-19 14:19:57
一般在每月中下旬的时候办,包括要入保和退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