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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单位应从参加工作之日起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并且参加工作的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有的用人单位用试用期来蒙骗劳动者,提出试用期满后转正,再签订劳动合同。而事实上这个试用期是在招聘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就应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在劳动合同期内。( y8 `8 K5 ?5 @5 u; }5 b
《劳动法》
# \' [! T* w5 @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f& |- ~% C5 A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4 D3 I, u, [7 H! F6 M9 f( i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1 p; A, R9 z4 M* ?+ h6 c" B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8 y m3 g8 b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O# s/ t5 g7 L) v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0 m G2 ?+ Z5 P4 a$ t*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x7 v% z+ G7 q; W2 f+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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