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泡泡 发表于 2010-8-18 11:18:13

自己刚草拟的考勤管理制度 大家帮忙看看合理合法不?

二、 工作时间1、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7:30;周六8:30-12:30。2、倒班职工,按照部门相应工作时间打卡并记录考勤。3、工作时间职工不得个人之间互相协商调换工作,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该上班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该休息不休息的按休息对待。

4、工作时间内不得做私活、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社会活动,否则按旷工计。5、物流或加工厂因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上、下班时间的,需要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注明原因以及调整后的上、下班时间,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执行。三、考勤方式公司采取电子打卡与人工登记考勤相辅的形式。1、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帮助他人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扣款50元。2、各部门有一专人负责考勤的纸质记录工作,月底将本部门的人员出勤情况填写好月底统计表交到企管部。3、企管部负责人员考勤的统计,如若部门人员的考勤表与电子考勤不同则以出勤少者为准。4、各部门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的月底统计表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到企管部。四、迟到、早退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1元,迟到或早退10~30分钟每次罚款5元,迟到或早退30—60分钟每次扣除半天工资,超过一个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2、在特殊情况下(恶劣天气、不可抗因素等),迟到1小时内可以免除处罚。五、旷工旷工半天扣一天半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扣六天工资,旷工三天扣九天工资并按自动离职处理。六、加班原则上一般不加班,员工加班需符合以下条件:
1、加班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认定为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2、员工的加班时间,将取员工的打卡记录及加班申请表的交集。3、员工平时加班从19:00开始计算,加班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不足半小时将记为零加班。七、请假流程1、除国家规定之节假日外,有事不能上班者均应按规定请假。2、员工不上班,应提前1天请假,以便部门负责人协调并安排工作。3、任何假别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员工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字,3天-5天需由副总核准,5天以上需总经理签批。各部门负责人请假需由副总签批。4、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提前请假的,须电话通知;并应在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5、不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一律视为旷工。请假回来及时到部门负责人处销假。八、假期种类1、事假:按照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假期间不支付工资。2、病假:按照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或到门店请假请在两小时内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病假期间不支付工资。3、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男女双方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增加晚婚假14天;(3)单方符合晚婚的可享受5天婚假;(4)法定婚假内公司支付基本工资;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去世,享受有薪丧假三天(含节假休息日)。丧假假期内公司支付基本工资;5、产假:(1)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产后75天。 (2)难产者或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3)一次多胎: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晚育者:年满24周岁第一次生育者,增加产假60天。 (5)流产假: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4个月以上引产或死胎的,产假为42天。(6)女职工请产假必须出具结婚证、县级以上医院检查材料、准生证等相关材料。九、销假制度员工在休假结束,正式上班时需到本部门主管那里销假。部门主管需在月底统计表上标注其回公司的时间(年/月/日/时/分),为其销假。 希望各位大侠多给提提意见 看如何修改合适!

风雨竹 发表于 2010-8-18 12:22:00

第一:每周工作时间是否超过劳动法规定?
第二:不可抗因素迟到1小时以上如何处理?
第三:病假期间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

清水泡泡 发表于 2010-8-18 12:47:17

回复 2楼 风雨竹 的帖子


    谢谢您的建议,每周工作时间一般不会超过,另外两个问题我会马上纠正。非常感谢!

lixiaoxv 发表于 2010-8-18 13:04:33

能用罚款这个词吗?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力。

清水泡泡 发表于 2010-8-18 13:08:00

回复 4楼 lixiaoxv 的帖子


    那应该用什么词来表达呢?

willowliu柳柳 发表于 2010-8-18 13:46:46

、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7:30;周六8:30-12:30。

2、倒班职工,按照部门相应工作时间打卡并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职工不得个人之间互相协商调换工作,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该上班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该休息不休息的按休息对待。

你这个工作时间本来就有问题,你算算这样的话,一周不超过40小时的吗?
而且针对特殊员工,你也需要强调清楚,每周上班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安排一天休息

yolanda_lu 发表于 2010-8-18 14:00:53

不同意见:
1)婚假和丧假只付基本工资?
2)加班自19:00开始计算??

hoyyee1 发表于 2010-8-18 14:19:06

路过……

lixiaoxv 发表于 2010-8-18 15:16:12

回复  lixiaoxv 的帖子


    那应该用什么词来表达呢?
清水泡泡 发表于 2010-8-18 13:08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般做法是月度考核,扣分,相应的扣钱。也有说是把钱当某种基金,大家可以用那钱买点冰棍啊什么之类的,但是我觉得都不是特别好,我至今没找到合适的方法。因为月度考核不是对所有企业有适合,没那必要,成走形式了。如果不考核,那么直接扣绩效工资,又没依据了,行不行呢?是不是等于克扣工资了呢?请明白人讲讲!!!!!!!!

倩倩QQ 发表于 2010-8-18 15:31:51

我们公司有个考勤制度不知道能不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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