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周六是法定的休息日,你如果定为上班,是要有加班费的。
再有,为什么加班是要从19:00开始算起,17:30到19:00不算工作吗?
还有就是考勤分打卡和人力统计,是不是有点浪费了?还是对员工不信任?或者说你是为了员工着想怕打卡机坏掉,但为什么要按少的算呢?这在以后会引起纠纷的,建议人性化一点。 呵呵 非常感谢大家的意见,下面我将一一解答,
第一、这里面有休息时间的,中午休息一个小时,但是因为我们的休息时间每个部门不一样,因为我们下属有几个独立的小公司吧。
第二、周六上午的上班是在工资的基础上额外加钱的
第三、加班时间是领导要求的
第四、我们以前下属的不同子公司都有自己独立的考勤制度,这次领导要求整合到一起,以后统一管理,因各个子公司很多不一样的地方,所以很多地方写的很模糊。
我先在觉得还不如分开的好呢,感觉整合到一起反而乱了很多。
再次感谢各位的建议,同时大家帮我想想这不同的 部门不同的工作时间如何整合到一起呢?
制度方面的事项执行起来的培训该如何做。 加班,被迫加班! 感觉好混乱啊,有点霸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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