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0-9-6 09:41:27

回复 9楼 采荷晚归 的帖子


   
不走的继续留用,没合同也没有风险。。。这个,还是有被追双倍的风险的~~我们这边就有过几单先例了
既然都同意了,就让他画只龟吧~~也没多少功夫,对企业也是保证,呵呵~~

采荷晚归 发表于 2010-9-7 17:52:02

回复 11楼 四眼仔David 的帖子


    前提是单位提高待遇  并且发出续签合同通知和合同文本  本人已签收 !就是别有用心的不签合同,这种情况也要被追双倍?法律支持的依据是什么呢? 本帖最后由 采荷晚归 于 2010-9-7 17:55 编辑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0-9-8 09:28:21

我说的双倍风险,是不走的员工继续留用,但没有签新合同的情况。
之前就有过几个案例,员工合同到期,但用人单位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关系,并继续使用该员工,几个月后,收到该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要求的仲裁,并最后败诉。
续约时没有给员工签新合同的风险是跟没与员工签合同风险一样的。

总政委 发表于 2010-9-16 16:29:56

楼主的理解是对的,如果公司给你的工资降了,你不签,那公司就要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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