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yo87 发表于 2010-9-6 10: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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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oyo87 于 2011-10-19 21:0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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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落满地 发表于 2010-9-6 13:34:05

只能帮你顶一下

brainbow123 发表于 2010-9-6 14:28:12

如果因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又对其进行了培训后可以进行降级,调薪甚至辞退处理,而且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joycefifi 发表于 2010-9-6 14:33:17

没遇到过这种情况,顶

Goyo87 发表于 2010-9-6 14:33:58

{:4_81:}给大家起个坏例子子...嘿嘿...中午被罚到角落里去思过..结果就想到办法了...哈哈...但是只能当应急灯用的...还在不断完善中...家人们,多多发言哈...

lnfyhr 发表于 2010-9-6 14:44:27

没有碰到,但是你要有其不胜任岗位的证据、培训的证据等等,应该可以的;

洋女孩 发表于 2010-9-6 15:31:26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是可以调整工作岗位,而每个公司都会有岗位工资,岗位调整,工资肯定要随之变化。员工调岗降薪,公司要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员工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是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并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只要员工签了字,估计之后就没什么风险了。但是有几个员工会认为自己不胜任工作,而且还要再调岗降薪上签字。我个人认为,可以这样操作,因为公司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此前的岗位已经不存在,而根据员工和公司的状况,目前只有保全的岗位有空缺,而去该岗位就要拿该岗位的工资。如果公司以后有更合适的机会或者他表现优秀的话,将会优先得到晋升的机会,而不提他绩效不好的事情。如果你们公司真的觉得他有功劳的话,也可以给他一定物质,作为他调岗降薪的补偿。反正其他员工又不会知道,他也会心里比较平衡,觉得公司还是很人性的,目前确实是没有合适的岗位给他。然后订立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书。如果你公司没有考核体系,是很难证明一个员工不胜任的,仲裁的时候,企业十有八九会败诉。此外,此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连续满十五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lidongbao 发表于 2010-9-6 15:57:12

同意7楼的观点,是个好办法!

爱的阳光 发表于 2010-10-3 16:19:33

同意七楼的看法,就看公司该如何处理了{:4_78:}

兰泉 发表于 2010-10-3 17:40:42

在部门即将撤销先与员工协商不能调岗的情况下,可要求员工自己找接受的部门,没有部门接受的可安排待岗,待岗期间按不少于当地最低工作标准支付待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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