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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关系与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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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yf
发表于 2010-11-24 13:30:57
新的劳动合同法不是已经不再要求员工,提前1个月通知了吗
g_c_wang
发表于 2010-11-25 08:39:59
两个case都可以事先沟通处理好的,从此看出,事实上,HR的每一个动作都是有意义的,千万不要因为麻烦而不去做看似不必要的工作。
Soヽ 沫沫
发表于 2010-11-25 10:15:34
HR的问题吧.事先都该沟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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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案例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