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中如何设计有关扣款的内容
企业自己制定的“员工奖惩条例”中对较轻微的违章违纪的行为,如果是要进行相关的扣款的话,怎么撰写相关的条款?好像是说现在企业没有经济处罚权的?
以下表述总觉得有点问题:“员工违章违纪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减绩效工资***元。”
现在2个问题,一是如果上面的表述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该怎么表达?二是企业还有其他安全、设备等等的相关制度,比如说违章作业
了等等肯定都是要有经济处罚的,那么企业的“员工奖惩条例”如何与这些制度衔接呢?
这年头很多行业都不适用这玩意儿了 给点建议了 老国企 不就这样!
很细节的东西就不说了,并且各地的规定也不大一样。
深圳最多可以扣除当月工资的30%(不少于最低工资),因此,只要规定合理、程序合法,一般法院都会支持。
但是,一般来说,“扣工资”风险相对较大,“少给奖金”就稳妥一点了 我明白 但是“少给奖金”怎么表述? 干脆负激励算了 员工违章违纪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扣减绩效工资***元。
你这个表述没有量化,多少是轻多少是重? 我们的意思是扣100,这个写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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