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删除电脑资料公司怎样追究责任?
员工在离职之前将电脑中的资料全部删除,公司怎样追究责任? 没办法吧?我们也遇到这样的情况过。 呵呵~~~多了不说了,翻下《治安管理处罚法》。 办法当然是你,关键是你必须在公司的制度中先予明确再进行再按照制度进行处罚! 文件是一个具有符号的一组相关联元素的有序序列。文件的记录媒体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员工离职前将电脑资料及文件删除,可以当成未交接完成,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公司可以暂时拒绝支付工资.
同时,建议在公司制度或员工手册上规范此类行为应受到的处罚. 很多人离职了,心态极坏。招聘关也要把握好。。。 感谢大家的回复! 1、同员工协商,要求员工赔偿公司损失,具体金额酌定,合理即可。依据上文已有,不重复。
2、协商不成,报警处理。注意拿报案回执。
3、处理不成,迫不得已,只好走法律途径了。 {:4_74:}删除电脑资料可以视为未进行工作交接或者工作交接不完毕。
1、与员工积极协商,争取一个比较妥善的结果。一般员工可能已经做好资料备份了,希望重新恢复。
2、如果员工不予以配合,可不结算有关薪资等,情节严重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3、作为企业应防患于未然,积极好做资料存档管理工作,定期对资料进行统一保管。 回复 4楼 fxbbs 的帖子
接着楼上的说......
公司规定中:重要电子版资料,办公室应定期拿专用硬盘做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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