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企业的困惑
1、年假。公司规定在公司干满一年享受5天的年假。但是法律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也就是说,如果我聘用了一个工作满10年的工人,进厂就要给他10天的年休假吗?2、工资发放时间:公司每月5日发放工资。可有些员工就钻这空子,拿到工资就不告而别。怎么约束?
1、享受年假的一个前提,你没搞清楚,即必须进入企业一年以上才可以享受年假,年假的天数是根据本人工龄。也就是无论工作多少年的员工,在进入新单位的第一年里是没有年假的。在第二年开始才可以享受。
2、为什么不再晚点发放工资呢?根据各地的工资支付规定,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在当月的某天发放,但是企来必须要对发放周期的日期有相关规定。我们单位是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 本帖最后由 风雨竹 于 2010-10-19 09:55 编辑
年假除了符合劳动法,也是公司的一项福利。结合政策和公司的安排就好。
工资的问题,我们也遇到,因为每月都是提前发,做好工资是月初,所以月中或者月末员工提前离职。是没有什么办法的。但是也不知道谁规定的,就是这样。 虽然国家对年假有规定,但我们还是按公司的规定办的,不必多虑.至于工资发放的问题,同意1楼的意见 我们公司就是有原来每月12日发工资推迟到每月22日发工资,离职率还有比较明显的改观。 第一个问题,虽然年休假中确定休假天数是依据累计或连续工龄确定的,但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是根据自然天数按比例计算的;而且,员工入职时可以要求提供年休假证明,并且公司有权利安排年休假的时间段,不一定完全遵从员工的休假意愿。
第二个问题,推迟工资发放日期只是延长了员工的离职时间,但并没有消除员工的离职意愿和离职行为。因此,根本的办法不在于改变工资发放日期,而应当了解员工离职的具体原因。
此外,对于不辞而别问题,公司可以在离职程序中做出规定并履行有关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 2楼 风雨竹 的帖子
第一条:公司规定在公司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请教:1、我公司规定有没有与《实施办法》有没有冲突?
2、有个员工工作年满10年,但在我公司只有1年多,是给他5天?还是10天?
回复 7楼 liujh31 的帖子
1、有冲突。你公司规定的是在本公司的工龄。而国家规定的是本人工龄。应规定为:进入公司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休假天数根据本人工作年限确定。1-10年的5天假,10-20年的10天假,20年以上的,15天假。
2、应享受10天。
回复 8楼 风雨竹 的帖子
因为年休假不是强制性的福利,我们完全可以不给的吗?其实有5天已经不错了,非得要逼得企业取消年休假。这些法律制定者真的很无知。虽说这样保护了劳动者,但无疑也是害了劳动者。想想看,有年休假的企业有多少,没有年休假的可能会更多。悲哉!!
法律应该引导企业给予年休假,要鼓励给年休假的企业的积极性,要强制也行,所有企业都统一。大家也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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