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劝退呀,帮帮我呀
第一次谈呀,真不知道怎么办?首先,是由部门主管跟他谈,还是直接由人事出面呀?
其次,要是由人事部门直接出面,我要注意一些什么呀?
是销售岗位,没有通过试用期的考核要求,我们延长了一个月,还是没有达到要求。
当然最好是由部门主管先谈,毕竟是销售部,理由是考核(或者业绩)不达要求,这种情况,部门主管更有说服力。
如果人资出面,要尽量体现这次面谈(劝退)不是不要你了,而是在关心、探讨你的未来。举出一些数据和事实,尽可能让员工知道离开,不是绝路,是对自己新的挑战,是寻求更适合自己的平台。建议看一下电影 在云端(Up in the Air),里面有几段关于辞退面谈的技巧的片段,对你应该挺有帮助的。
个人观点,给你参考一下,希望能有帮助。
PS:你们的人力资源操作有误:
1、试用期没有通过考核,但没在试用期结束前以此解除劳动关系,你们将不得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解除劳动关系。
2、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如果我们三个月就给这个人判了死刑,也觉得不是很公平呢,所以双方协商延长了一个月,员工也是同意的。
我赞成你说的关于关心的方面,谢谢指导! 回复 3楼 atitina 的帖子
这种协商,员工随时可以反悔,有签协议也有可能败诉居多,而且是口头的。如果被认定违反试用期约定,最严重的后果是--给予被解除员工双倍经济补偿金(即经济赔偿金)+违法约定并已履行的试用期的双倍工资。
其实,既然已经约定3个月试用期,那就是说,是签订了3年或者以上年限的劳动合同。那么,何不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呢?合法的~
有道理。。 是的,我们签订3年的合同,可以考虑合同签订是6个月,实际操作的时候按三个月考核转正。
应该是人事谈啊 我们一般是这样操作的。合同签3年,试用期6个月。前三个月按试用工资发,后3个月开始按正式工资发。 一、试用期不得随意更改;二、试用期考核应该在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开始进行,务必要在试用期结束前,完成。
此案件不能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而解除合同,如果实在不能胜任工作,只能先换岗位,再不能胜任,再换岗位。如还是不能胜任,可以辞退,但换岗位和岗位培训,必须要留有证据。 赞同四眼仔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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