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gend
发表于 2010-11-19 14:03:44
企业违反劳动法,员工辞职同样可以申请获得经济补偿金。
第二个问题莫名其妙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未签劳动合同倒是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企业确实未依法缴交社保,则可以提出该要求。但按照目前社保部门的情况,一般只能补交2年的,2年以前的社保一般来说只能折算成损失进行补偿。
以上问题,如属实例,可咨询劳动仲裁部门。
Ssafety
发表于 2010-11-27 11:45:03
1. A君离职要看离职的方式:辞职的话,就看写的辞职理由,个人原因的话就没有经济补偿;因公司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是可以补偿的,但要有工作事实依据;经济补偿是按照现在往后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的;
2. 没有劳动合同,但是有聘任合同,如果公司有提出签劳动合同的,但个人原因没有签的,有事实或资料证明的,那就很难得到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的,同时,个人也有义务向公司要求签劳动合同的;
3. 社保是可以要求补缴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聘任合同协商的基本工资缴纳的;
4. 如果有每月的考勤记录存档的话,有加班加点的话,就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
5. 公司有资料说明个人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就要具体事情具体办理啊,因此要求个人尽量有充足的证明资料在手中;
6. 关于聘任合同期限的补偿金问题,自愿放弃的要和公司协商好,但千万不要还没有办理完离职手续就在另一家公司就职,如被现在公司知道就不好啦;
7. 以上,关于各种补偿和赔偿问题最好是协商好,达到自己要求就行了,不要要求过高,到最后可能想象的和实际得到的不能成正比啊!
本帖最后由 Ssafety 于 2010-11-27 11:48 编辑
snxxzzz
发表于 2010-12-2 11:27:58
回复 6楼 快乐交友 的帖子
劳动法,社保是强制缴纳
mimic
发表于 2010-12-3 14:05:30
以下是个人的观点:
一、A君此种情况下离职是否可获得经济赔偿金?
A:可以获得补偿。
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二、A君现经理岗位的合同及聘任期为2012年底,这时离职是否可获得合同未履行完的经济赔偿?A:不行,补偿期限计算截止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单位至今未与A君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可要求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赔偿两倍的工资?
A:不行,因为劳动合同在存续期间且A没有主动向公司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A是否可要求公司补交或补偿99年至04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
A: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帖最后由 mimic 于 2010-12-3 14:18 编辑
reaper_329
发表于 2010-12-6 09:03:58
1.可获得赔偿金,因劳动合同变更协商不成解除 2.不可获得 3.要看什么情况,任职满10年可签无固定期限或者续签2次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如果上述任一条件满足公司没签可要求双倍工资 4.这个又要看具体情况了,大多数情况下应该是可以要求补缴或赔偿的,提供一例驳回的情况作参考 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5278&extra=page%3D3
白玉老主
发表于 2010-12-7 16:53:49
1、得看离职方式和离职原因怎么写。如果A辞职,原因写个人原因,那经济补偿基本就没戏了。如果写因为调岗,被迫辞职,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是算到离职当天,为履行完的合同期不计算在内。
3、员工在一家公司连续任职满10年,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在没跟员工协商或者员工不知道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前提下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自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至今(或离职当日)的双倍工资。
4、当然可以要求补缴,但估计员工也要支付个人部分。补缴08年1月1日之后。
hxf731
发表于 2010-12-7 20:38:28
一、A君此种情况下离职是否可获得经济赔偿金?
自己申请离职的话肯定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二、A君现经理岗位的合同及聘任期为2012年底,这时离职是否可获得合同未履行完的经济赔偿?
你自己离职肯定不可能存在获得未履行完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三、单位至今未与A君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可要求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赔偿两倍的工资?
员工在一家公司连续任职满10年,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在没跟员工协商或者员工不知道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前提下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自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至今(或离职当日)的双倍工资
四、A是否可要求公司补交或补偿99年至04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
缴纳社保是公司的义务和员工的义务,均为义务,所以无论何种情况下员工和企业都是要缴纳社保的,帮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费用.
个人建议:调岗的事项企业需要同员工协商,建议A君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司马弓钦
发表于 2010-12-7 21:05:29
一、A君此种情况下离职是否可获得经济赔偿金?
关于A君能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不是是不是有法律依据能够实现的。A君即使不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如果公司有规定“不服从公司安排”之类的规章制度条文,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为依据作为跟A君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A君依然获得不了经济补偿金;再有,即使A君应该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拒不支付,不通过仲裁或法院,估计也没戏;
二、A君现经理岗位的合同及聘任期为2012年底,这时离职是否可获得合同未履行完的经济赔偿?
这个肯定是没有。原因是没有依据,除非A君与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或补充协议中规定。(不过一般企业应该不会做这种事情吧)
.三、单位至今未与A君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可要求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赔偿两倍的工资?
这个估计困难,虽然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规定,但A君当时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与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虽有规定,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或者说是前提是“协商”,而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协商一致”的事实。
四、A是否可要求公司补交或补偿99年至04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
A君可以要求公司补交99年至04年未缴纳的社保,可以通过向当地的社保稽查部门举报等方式,要求公司执行。 至于“补偿”则比较的牵强,即使公司为了息事宁人给你钱,你也不划算。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本帖最后由 司马弓钦 于 2010-12-7 21:10 编辑
agdwkp007
发表于 2011-1-12 08:34:38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A已和单位签订了经理岗位合同到2012年,如果A不同意变更工作岗位而解除劳动合同,A可以拿经济补偿金。+ [6 d8 t0 S5 l: \& P0 e' z
' D& R9 m& e t- ?: k( H2、和1是一码事吧?+ ]& l- H( H1 \
3、A和单位签订了到2012年的合同,即便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不是应该2012合同期满时再行签订?9 K- ?! i1 L/ p5 f7 e: ~! f1 @
4、这个仲裁是会受理的
朱凯波
发表于 2019-4-18 16:54:39
1、赔偿金没有,补偿金有的。08年开始计算年限并以此年限计算经济补偿金。
2、不能获得;
3、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时间开始计算双倍工资,但有一年时效;
4、没有法律依据,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