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小旦617 发表于 2019-8-15 13:31:30

哈哈 想看看

HR剑客 发表于 2019-8-19 14:11:48

一、A君此种情况下离职是否可获得经济赔偿金?
答:A君此种情况下离职可以获得经济赔偿金。搜集相关证据资料,离职单写明离职原因“被迫离职”。
二、A君现经理岗位的合同及聘任期为2012年底,这时离职是否可获得合同未履行完的经济赔偿?
答:“合同及聘任期为2012年底”没有理解清楚,是不是劳动合同只签订到2012年年底?如果是这种情况则可以要求企业支付每月双倍工资(自2014年1月起)。
三、单位至今未与A君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可要求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赔偿两倍的工资?
答:同上一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
四、A是否可要求公司补交或补偿99年至04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
答: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故A君可以要求公司不交社保,个人应承担部分由个人补缴。
请各位帮忙分析、支招!!!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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