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嫁 发表于 2010-12-6 16:47:29

员工发生工伤,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发现身份证是假的!

员工9月份发生工伤,第一次去认定工伤时,说忘带身份证了。后来一直催,说身份证丢了,说让其抓紧补办,今天去工伤科,却被告知身份证是假的,员工还一直说就是其本人。后被追问:你女儿多大,你哪生出生,均答不出来,到最后,员工承认身份证是哪的。

现在的问题是:
1、工伤科明确表示不能申报工伤;
2、若要申报只能以新身份进行申报,但新身份工伤并未投保,等于没意义。
3、员工以假身份入厂,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合同;

那么,关于工伤费用,到底应该由谁承担?

陌上雪 发表于 2010-12-6 17:18:41

真汗哦。
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应该可以解除合同。
这个费用的问题,怕是需要公司自己承担了。

个人浅见,抛砖引玉

伊人独儛 发表于 2010-12-6 17:21:24

{:5_248:}合同、入职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上都应该有说明个人资料虚假的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吧~劳动合同无效,工伤既然没购买保险无法赔偿,但是事实劳动关系存在,这个,公司赔?很衰!

融化的冰激凌 发表于 2010-12-6 17:32:47

经典的案例,学习{:5_252:}

五自斋主人 发表于 2010-12-6 17:32:49

受伤的肯定是公司了。

安安的爸爸 发表于 2010-12-6 17:36:32

1、员工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发生争议的时候,按照真实的身份关系来认定劳动关系。
2、员工使用虚假身份证所投保形成的工伤保险法律关系是无效的。
3、我的认识:A、如果员工入职时系未成年人,发生工伤时仍未成年,则应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处理,而不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B、如果员工入职时系未成年人,发生工伤时已成年,对法律法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由员工承担次要责任。C、如果员工入职时成年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次要责任,由员工承担主要责任。D、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员工无须进行分担,仍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4、上述这样处理的原因在于:A、使用童工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就是非法用工,因此,应首先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处理。B、对于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不因工伤保险法律关系的无效而受影响,故全部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对于本应由社保部门承担的工伤待遇,如果员工入职时系未成年人,则因其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所谓过错,但是如果发生工伤时员工已成年,则其应有识别能力更改入职身份,故具有较小过错,承担较小责任。用人单位对未成年人入职审查不严,具有较大过错,应承担较大责任。 如果员工入职时系成年人,其对提交虚假身份证应承担主要过错,单位审查不严,承担次要责任。
5、2009年4月印发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假冒身份证明为其投保而遭受社会保险损失的,对法律法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如冒用人发生工伤时已满16周岁,由冒用人承担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次要责任;如冒用人发生工伤时不满16岁,由用人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由冒用人承担次要责任。法律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负担的工伤保险待遇部分,劳动者无须进行分担,仍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因此,深圳地区的处理是以发生事故时的年龄作为划分界限,不考虑招用时是否童工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安安的爸爸 于 2010-12-6 17:51 编辑

shiziyingge 发表于 2010-12-6 17:36:38

因为员工本人提交假身份证造成的不利后果应由员工本人承担  这个劳动局肯定支持
解除的话 得看公司和员工有没有约定了 约定了 没问题

pourl 发表于 2010-12-6 18: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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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爹好专业哦!崇拜!{:4_102:}

shiziyingge 发表于 2010-12-6 18:12:12

1、员工使用虚假身份证入职,发生争议的时候,按照真实的身份关系来认定劳动关系。
2、员工使用虚假身份证 ...
安安的爸爸 发表于 2010-12-6 17:36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学习咯~~原来如此  我的太偏激

活跃在东方 发表于 2010-12-6 19:27:23

新员工入职身份证很重要,建议你公司买个刷第二代身份证的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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