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80s1b27 发表于 2010-12-15 14:17:02

如果是要减低公司的社保费用,那么除了在合同之外,工资的发放也要注意,超过最低工资的部分最好是发现金

魏天华 发表于 2010-12-15 15:12:21

没有什么作用,那天员工去仲裁的话,还是要按照每个月的实际工资来算

活跃在东方 发表于 2010-12-15 23: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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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回复 那我想问如果不是以实际工资签合同 你们合同里面不体现金额吗 ...
偷心小白 发表于 2010-12-15 13:20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實我公司合同上是劃了一條橫線,一直是空的,員工把其它部份填完即可,公司收藏的一份也是空格的;因為每年都有調薪,避免再重新簽定;如果有員工在自己合同寫上1萬,那也不怕,因為在應聘表中早已標明員工的工資金額,但也沒碰到過這樣的員工;而買保險是按員工的基本工資來定。
另外我們實行一招更厲害的,回復后再告訴你。

brigend 发表于 2010-12-16 11:43:11

这就是传说中的“阴阳合同”
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会支持“阳合同”。
“阴合同”不但无效,反而会成为劳动监察机关对企业进行处罚的证据。

偷心小白 发表于 2010-12-16 12: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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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啥最厉害的哈{:4_79:}

血咒 发表于 2010-12-16 17:30:30

我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金额也比实际要低,但我只签一份。这样的好处是少缴社保和避税,但风险是有争议和被稽核到罚款。不过因为员工掌握不到证据,所以争议方面也很有限。

积木jim 发表于 2010-12-17 11:09:27

学习中{:5_252:}

Henry-3210 发表于 2010-12-17 17:05:54

不需要签两份啊,就以最低工资那份为准就可以了。

偷心小白 发表于 2010-12-18 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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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想签一份啊 问题是员工不肯乃

偷心小白 发表于 2010-12-18 1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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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做到的啊。。员工没有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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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两份劳动合同引发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