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nerr 发表于 2010-12-22 10:59:22

办事处撤掉,哺乳期员工该如何处理

办事处即将撤掉,员工合同也于12月份底到期,单位按合同到期不续签终止劳动合同,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但其中有一个问题,有一名员工正处于哺乳期,其合同应顺延到哺乳期结束。
按以下两种方案处理,风险有多大,大家是否有更好的建议呢?如果两种方案都协商不成的话,又该如何处理呢?
方案一:与员工协商,给予经济补偿金(标准参照其他员工),同时让员工提供辞职书
方案二:与员工协商调到其他办事处(即其他城市)

影儿84 发表于 2010-12-22 11:16:02

{:5_257:}{:5_257:}

陌上雪 发表于 2010-12-22 11:19:19

可以协商,补偿费用到哺乳期截至啊。

leacy 发表于 2010-12-22 11:19:49

等待高手支招,我是个喜欢花钱办漂亮事的人,不知道贵司老板是怎样的风格。

嘿宝猪 发表于 2010-12-22 11:26:34

不错~方法是对的,但是要看老板的处事风格。有些事情明明能好好处理的,有些老板就是不肯花该花的钱,那你就麻烦了~~

bcsky 发表于 2010-12-22 12:20:37

同意上面几种。和老板讲清楚利弊。
我一个朋友公司,就是因为老板没弄好,还搞的打起架来了。
因为辞退的是 保安部的经理。

xinerr 发表于 2010-12-22 12:58:29

回复 3楼 陌上雪 的帖子


    那补偿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呢?相关法律是否对此有规定呢?

xinerr 发表于 2010-12-22 13:03:01

相关法律只规定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哺乳期内的赔偿标准却没有相关条文。不知各位是否知道,如到仲裁委那,会是如何个判定?

kuangliyong 发表于 2010-12-22 13:22:10

发薪到哺乳期结束,再发放经济补偿金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神经病小v 发表于 2010-12-22 14:16:10

这时候钱能摆平一切。只要给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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