棘手的案例,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你准备怎么应对呢?
因工作原因发生厮打能不能认定为工伤?钱某为某工厂机修车间修理工。一天,钱某接到另一车间全某送来的报修单。要求钱某为其修理出了故障的设备。钱某将报修单交给了车间主任,并转告车间主任,全某要求第二天就将故障设备修好。
车间主任对钱某说:你不用听他指挥,你由我来安排工作任务。并给钱某安排了其它工作任务,而没有同意钱某去为全某修理设备,也没有安排其他人去修理全某的设备。
第三天,全某找到钱某,问为什么没有将他那台出了故障的设备修好。钱某回答,车间主任要求他先修别的设备,并说他听自己的车间主任的安排,要求全某有什么问题可以去找其车间主任谈。
全某不满钱某的回答,开口就骂并动手打了全某,两人就撕打起来。
结果全某被钱某打成重伤。全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其后,钱某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规定时间内,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钱某的申请做出了不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不认定的理由有二:一是全某所受伤害系由全某殴打所致,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属于工伤的情形;二是,钱某与全某在工作时间内打架,违反了工厂规定的劳动纪律,也违反了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有关劳动者应该遵守劳动纪律的规定。因此,钱某所受伤害是违法行为所致。
钱某不服当地劳动行政保障部门的认定,向上级劳动行政保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的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了什么决定呢?
本帖最后由 陌上雪 于 2010-12-22 15:11 编辑
本帖最后由 chengxinhong123 于 2010-12-22 15:12 编辑
楼主,有错别字呀,人物混乱了 楼主,有错别字呀,人物混乱了
不吃韭菜 发表于 2010-12-22 14:38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好意思啊,打的比较快!望谅解! 应该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吧,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已经给出了,除非钱某能拿出证据证明他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
不是很清楚,期待高人解答 谢谢陌上雪啦!~ 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类型: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从上述案例中可见,钱某受伤并非工作原因所致,也不属于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
我认为在本案中,钱某已将全某修理设备报修单交给了车间主任,并根据车间主任的安排,先修理其它设备。全某以此为由殴打钱某,钱某所受伤害是履行工作职责所致。这明显不同于全某以工作以外的原因殴打钱某。因此,属于工伤无疑。 应当算是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钱某不属上述任何一项。另外,钱某属被打,而非主动违反规定。
另外公司没有严格的流程规定,导致多头管理的混乱秩序,公司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还有一种理解,第一,钱某遭到全某殴打的原因是没有按照全某的要求为其修理设备,而是按照车间主任的要求修理其它设备,这是由于工作而发生的伤害。而且钱某遭受伤害也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之内。第二,钱某与全某打架是违反了劳动纪律,但事端是由全某引起的,钱某是属于自我防卫。因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因履行职责遭受人身伤害的,应属于工伤。
不知道这种理解对不对,请各位高人指点! 结果全某被钱某打成重伤。全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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