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8010 发表于 2011-1-5 22:41:20

收购企业分流员工时遇到的一个问题, 向大家求助

最近公司因上市需要,收购了一服务型连锁企业(影楼),在进行人员分流时,主要有下面这样的一个问题:
此公司以前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每周休息一天,二班制,有交社保和签订标准工时合同,现几个老员工以此公司违反每周40小时用工制要求公司赔偿,请问这种情况要怎么样处理?

另对留下的员工,合同要怎么签订为好,针对此情况,用工要怎么样进行调整?

新入的HR要从哪几个模板进行整顿?

TKS.

悠游的鱼 发表于 2011-1-6 09:39:44

我是来学习的。

annyjoe 发表于 2011-1-6 10:22:13

按照国家规定,超时工作肯定要支付加班费。
去深读《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在那里你可以找到你想要的答案。
预祝你成功!

错爱半生 发表于 2011-1-6 13:28:21

1-没有什么赔偿一说.这是一个典型的加班费争议.周一至五8小时以外的按1.5计足,周六日按2倍补足支付即可.可追逆二年内的加班费.
2-对留下的员工,可以签订标准工时劳动合同.如果不想支付超出部份加班费,可以改成三班;
3-你企业出现的这些问题,需要尽快做出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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