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爱半生 发表于 2011-1-6 15:57:42

请求支付双倍赔偿金

2010年12月3日保安在垃圾堆里发现A车间的垃圾里混有公司的制成品11袋,即向人力资源部报告,经检查,属A车间存放之废品(此废品可回收变为原料)后让A车间主管提交此事的报告.截止下午16:00仍未收到车间主管事件报告,后征得车间主管口头同意后报警处理.派出所扣押主管24小时后放人.12月7日至13日对此主管放假,公司调查事件.14号因工作严重失职解雇此主管.(工作失职未达到一定金额,未达到解雇水平,但员工手册有规定,盗窃的可以开除处理.)随后,此主管申请立案仲裁,仲裁请求为: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双倍赔偿.

备注:此主管为兼职工会副主席.

如果您是仲裁员,此案您怎么裁定?欢迎讨论.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1-6 16:08:35

首先纠正,是双倍补偿,不是赔偿。
然后,将判劳动者胜诉,公司赔偿双倍补偿金。解除理由用严重失职,但失职未达到解雇水平。那如何还算合法解除呢?   

不吃韭菜 发表于 2011-1-6 16:11:06

既然员工手册对“严重失职”有标准,那就按标准办事。该主管没有达到严重失职被解雇的标准,并且此行为也没有被认定为盗窃,就不能做开除处理。公司因此而解雇员工的话应该是违法解除。

菜鸟浅见,欢迎拍砖~~~{:5_147:}

陌上雪 发表于 2011-1-6 16:11:37

附议靓仔

失职还差不多,但是失职没有达到接触合同的标准
盗窃?派出所定案了吗?证据确凿吗?

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是盗窃,那就是违法解除。

HR剑客 发表于 2011-1-6 16:30:50

明顯此案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構成盜竊,按公司《員工手冊》亦未達到解雇之程度,所以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最好還是協商解決。

皈依碧落 发表于 2011-1-6 16:56:51

典型的违法解除。工作失职未达到解雇的金额,还以工作失职为由解雇,这不是搬石头砸自己脚么。。。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1-1-6 17:23:59

回复 4楼 陌上雪 的帖子


    即使派出所定案为盗窃,用人单位没有以盗窃为由解除,而是以失职为由解除,一样属于违法解除。

怪咖 发表于 2011-1-6 19:31:46

洪七 发表于 2011-1-7 12:02:37

一直跟人力资源工作者说,不要用律师的思维去思考公司管理的问题。

1、垃圾里混杂废品的问题。
规章制度:公司有没有明确的垃圾管理和废品回收的规定?
培训:相关的规定生产车间员工是否明确知晓,有没有得到足够的培训?
岗位职责划分:废品有没有明确专人负责?有没有ESH专人检查和处理?

2、报警的问题
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在公司内部可以处理的情况下,无需报警;情节轻微,不会有严重影响,无需报警;事情调查清楚,问题解决有明确方案,无需报警。
从楼主描述来看:
1、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此事主管负责;没有证据证明盗窃;
2、即便失职属实,仍未达到连严重违纪标准;
报警除了显示公司和人力资源部管理混乱外,除了让你其他的车间人员心惊胆颤以外,还有什么用?

好,继续往下说。
即便是盗窃属实,而且达到了严重违纪标准,人力资源部居然以失职为由解除合同,而且重大损害的定义定的如此单一(只以金额作为重大损失标准,而忽略数量等因素),证明了人力资源部的规章制度制定并不合理。

错爱半生 发表于 2011-1-7 14:30:06

一直跟人力资源工作者说,不要用律师的思维去思考公司管理的问题。

1、垃圾里混杂废品的问题。
规章制度: ...
洪七 发表于 2011-1-7 12:02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洪七解答的一针见血,目前这家公司在管理上从上到下确实比较混乱,制度上的制定正在公示中,谢谢提出这么多建议.有待我很好的反省.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请求支付双倍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