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争取我的最大利益
我在这家公司从10年4月底一直工作到现在了,我的劳动合同上写的是动画设计,做的事情应该和其他设计师一样的工作(简单的动画,不需要懂程序)。但是因为我会动画编程,而这里没有人会所有我一直在做编程的工作。但是工资还是和其他设计师差不多。(昨天更新了公司通讯录,将我的职位写为了程序员)。
来面试时hr口头承诺3个月调一次薪,试用期6个月,合同签了3年。10月底转正的时候老板随便找了个理由不给我加薪。12月份我和部门主管提出不继续做编程工作而做设计工作,主管答应了但迟迟招不到做程序的人。
今年1月4日我和主管提出如果继续做编程我要求加薪的想法。老板不同意,我就让步只加500,从我转正的那个月开始加。但是老板任然不同意。主管这2天就不再分配工作给我,并威胁我说如果我不继续编程老板希望我自己辞职。我拒绝了并表示我很喜欢目前这份工作(但是不再编程)。
今天即1月7日,hr找我,希望我自己离职,我拒绝,他威胁我说这会影响我今后找工作。我任然拒绝。然后hr说如果公司提前30天辞退的话,将只会得到基本工资1200+少量的绩效,说我的绩效工资将会给核算的非常低。(我们的劳动合同上填的是1200基本工资,但有注明会有绩效工资)。我们公司从我来到现在一直没有实行过绩效考核。最后,hr给我一天时间考虑,明天下班前答复。今天和hr的谈话我有录音。
我想请问我该怎样做才能得到我的最大的合法的利益。谢谢大家!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经济补偿依据: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赔偿依据: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PS:要是有1月4号的录音就更好了,赤裸裸的威胁啊威胁~~~ 谢谢楼上的,我有录音,就是今天刚刚不久录的。hr威胁我说要是提前30天通知我的话,我的绩效将会扣很多很多 噢噢,不好意思,看错了4号的没有录音 公司逼你离职是一方面,但是先不管这个
你目前的态度是,不加薪就不做编程,而程序员是你合同上的职责,你不能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加薪要挟公司,而公司也反过来劝退。所以,你本身的做法就不对。
实在不给加薪,那就不做了,不能拒绝工作啊,拒绝了工作,你还指望公司继续忍受下去?
不要相信口头的承诺 不是哦,我的合同上不上编程的,合同是做设计师,和公司其他设计师一样的工作工资也差不多,他们都是不懂编程的。但是因为公司需要我就一直做编程,编程外的时间和他们做一样的事情。 小陌姐,貌似他合同里写的是“动画设计”,不是编程。。。。 我觉得我相当于是拿设计师的薪水做编程的工作,而且我的合同上是设计非程序员。 小陌姐,貌似他合同里写的是“动画设计”,不是编程。。。。
不吃韭菜 发表于 2011-1-7 15:43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不过他做的一直是程序员的工作,那表示他已经认可同意了调整的。
但是没有书面的承诺,就想他们答应3个月调一次薪一样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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