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问大家,劳动合同这样合理吗?
我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公司老总自己起草的,主要内容是:1、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2、工作时间:每周1至周六,每天8小时,法定假日按照国家执行,法定加班按照国家法定执行;3、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4、遵守公司各项制度等;5、合同终止解除条件等;总计内容就一页纸,我当时觉得格式不合理,就建议改成下载的劳动合同范本,把该加的内容加进去,可是我失败了,领导说这是给律师看过的,说没有问题,我于是就屈服了,我不知道这样的合同合不合法,我个人觉得从内容上看,没有什么不合法的,因为里面说了一句“如果此合同和劳动法有冲突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但从格式形式上觉得不太规范;还有就是公司规定的六天工作制和住宿人员月休息2天的情况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怎么规避风险呢?大家公司的劳动合同都是买的吧?有下载自己用的吗?
内容不在多少,必须具备的条款都具备了,条款不违法,就可以的。
不过合同全点没有什么不好。
不一定要买合同哦。 劳动合同的结构:
(1)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4)生产条件或工作条件;
(5)劳动纪律和政治待遇;
(6)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违约责任;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9)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您老总自己起草的内容,是不是太少了点,要素少了很多啊!
{:5_275:} 可以{:5_248:} 回复 1楼 baibai1025 的帖子
1.6天工作制当然不合法,如果走仲裁一告一个准,首先请看劳动法第4章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的规定。如果要执行6天工作制,首先要经过职代会工会同意,你不给加班费是吧,那必须要到行政部门申请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申请批复后才可
2.住宿员工每月休2天也是不合法的,原因看1,程序同上。除非你有员工手册或相关培训资料关于工作、休息时间的制度,并且是员工签字的,那么以后有劳动纠纷,走到仲裁的话,还能在厅上说道说道.
要素是不是少了点啊 劳动时间这条貌似有违法嫌疑,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个小时啊 一页和多页都没问题,都具有法律效力的受保护的,可能只是不太全面,内容不是也提到如果此合同和劳动法有冲突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不过工作六天和住宿人员每月休息2天是不合法的.至于怎么去避免,这个,我还真没有好的办法,我总觉得该给员工足够的福利待遇及休息时间吧. 要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要素,参见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规定不符合国家规定,估计老板忽悠你的,让律师看过,如果律师觉得这样都没啥问题,建议他去进修哈哈。 {:5_257:}对,同意楼上的,那律师是不怎么样.要重新学习.进修一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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