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期是否有工资
某销售公司,入职前有一个月的培训期,公司规定:培训期满一个月后有培训基金500元,如果在培训期自动离职没有培训基金,请问:这种是否规定合法?如果合法有什么法律依据,如果不合法有什么法律依据?
这种情况我就不是很清楚了,以前没有遇到过啊,貌似没有相关法条吧,都是看企业的具体解释了,不知道企业跟员工的合同是怎么签订的,培训期是否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在的话那就要给予发放工资,而且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标准,还有就是在你们参加培训前有没有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或者受到offer letter呢,如果有的话可以要求企业给予发放工资,否则就是违法的,所谓的培训基金的发放办法也就有违法嫌疑了. 在长达一个月的培训期,被培训员工如果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准时出勤并参加培训,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培训期应当在合同期内,这时实际上已经建立起劳动关系,那么培训期应该是有工资的。
本帖最后由 zzdlhr 于 2011-1-26 11:22 编辑
培训期也是要签订合同的。当然有工资。{:5_248:} 培训期有工资及社保,培训期应在劳动合同期及试用期内。企业有义务为员工做岗前培训, 培训期员工已算是正式录用,应该享受工资!
弱弱的问一下,案例中的培训基金和培训期工资是一回事吗 北方大部分用人单位不是很重视各种法律的。霸王条款还很多。 肯定有工资了,如果培训了就是视为公司员工,产生了事实劳动合同,就得有工资呀。 LZ说的“培训基金 500元”实质就是“培训期的工资”吧。
关于培训期间的工资问题,《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第12条规定,企业对经批准参加脱产培训半年以内的职工,应当发放基本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 (双方另有约定的可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对参加培训的职工,应当发放基本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即使不满1个月员工也应该有相应的工资。
此外要看这500元是不是低于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了也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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