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NYSH 发表于 2011-2-21 16:39:03

保险期间,就让他写个辞职报告寄过来,再结算。

刘艳艳 发表于 2011-2-21 17:08:09

其实不用紧张,就像8楼说的,这个地方出问题的几率不大。
但是为了以防万一,还是按流程做好相关证据的留存,比如给员工本人寄快递的方式(留存快递回执),
通知写明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中的哪条,旷工超过多少天,现通知其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如果逾期未办理,公司即有权与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

Mark.Yao 发表于 2011-2-22 08: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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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法保证,辞职报告是当事人本人书写的。

JENNYSH 发表于 2011-2-22 12: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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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呀,这确实无法保证,但你可以跟他说,如果不是你写的,我们就不给你结算,到时核下笔迹。这样是也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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