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期待解答…………
我一个朋友08年在上海工作当时是签订了三年的合同。09年的时候发生了一次交通事故,腿受伤了。在家休养了一年,目前已经康复。他本人已经来到北京,想找工作,当是上海的合同没有终止,他能在北京工作吗?还有那边的保险也没有终止。必须终止才可以在外地重新参险吗? 答案是必须的~~~ 那是一定的 可以两边都上,但待遇只能享受一处。 原来劳动关系未解除/终止的,北京的单位录用你的机会不大。 附上! 解除关系,终止社保 如果你朋友与其它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原单位可以将你朋友和他的新单位告止法庭
而且现在很多新公司为了防止一些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会让员工入职时提交上一家单位的离职证明 首先,可以在北京上班。工作是健全人的一项权利。
但是,一定要将工作的手续厘清,规避不必要的麻烦!
这样,先和原有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缴纳社保。然后和新公司对接。不然,新公司会有所提防,怕你暗算公司。
进行新工作前先要建立健全合法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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