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如远黛 发表于 2011-3-8 13:23:20

我们没放假,给所有女职工发了礼品

Audy.zhang 发表于 2011-3-8 15:11:39

谢谢分享

火月舞 发表于 2011-3-8 16:14:46

{:5_246:}有男人节{:5_248:}

cielle 发表于 2011-3-8 17:19:55

以后政策快点出来吧,我要放假!!

anjingdeying 发表于 2011-3-9 09:06:02

{:5_142:}没放假,照常上班

Claudia陶 发表于 2011-3-9 13:03:03

昨天特意打了北京人事社保局的咨询电话,人家说:“不属于法定节日,放不放假单位自己定,正常上班的不用给加班费”。。。

海水无盐 发表于 2011-3-9 15:38:42

女人特权是比较多了,

wwx33 发表于 2011-3-10 12:52:58

回复 9楼 yuemin88 的帖子
这个就是对的

   

jasmine078 发表于 2013-3-21 09:47:34

刚刚在其他网站里碰巧看到一个劳社厅在2000年的一个函,发给大家参考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
劳社厅函18号  

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2000年02月12日   
主题词:劳动 工资 函
主送: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局

原文链接地址:http://www.zjhz.lss.gov.cn/html/zcfg/zcfgk/gzfu/34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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