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wboykiki 发表于 2011-3-13 10:40:41
OFFER毕竟是双方经协商而达成的真实意思的表示,故应作出计算劳动者工资方法的补充依据。韩梦 发表于 2011-3-16 18:15:32
2010年8月入职,到现在已有7个多月的时间,连续两季度考核明显不合格了,不知道在张先生所在的单位的绩效考核制度中,有没有明确约定:对多次连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呢,那具体的处罚措施又是什么呢。结合公司制度来谈要求合理与否我觉得更为妥当些。grapes 发表于 2011-9-22 20:02:39
我们单位的情况和楼主的一样的,不过看了上面这么多吧,对于9楼对8楼的解释还是不明白呢,有没有高手解释一下呢暂居浅潭 发表于 2011-9-29 12:35:19
学习中,道行太浅hzqlxls 发表于 2011-9-29 16:23:29
这个案例比较有意思,期待权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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