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我之前单位也是这样,面试,培训等,刚指望他们做出贡献时,人就离职了又得重复。我们单位氛围和文化都不错,就是工作量多,收入达不到他们预期。所以产生这问题 是一定要支付工资的.如果想减少这样的情况,就得在面试时做好工作,还有入职培训也很重要 不要考虑给不给工资, 只要人家付出劳动,该给几天就给几天.
试用期内人家有按厂规提前交了辞职单通知的话,是要全额支付人家工资的,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当天就要求离职,可以按厂规扣相应天数的代通知金的,不过这得看你们家的厂规是否完善了,有没有这一条才行哦 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报酬,不能扣押。用人单位可以从薪资竞争力,内部吸引力方面着手考虑留人策略。 给肯定是要给的,看怎么给了,应该在公司的规章制度里面详细规定相关条例,只要不触犯劳动法,还是有办法的 ...
加油!2011 发表于 2011-3-18 16:09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辦法就和大家共享下。
工资还是应该给,否则违反劳动法。如果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应该在招聘这个环节加强保障,特别是对于一些中高级的职位,一定是需要全方面的了解,作背景调查在国外是很普遍的。 讓員工辦理一張銀行卡,并告知下月到賬。對付這種人,想拿到錢也要付出時間代價的。 一方面招聘要做好人员的甄选,另一方面是不是应该反省一下企业是不是出了问题,为什么人只是来过渡呢。正规操作,应该支付出勤天数的工资。 是不是你们内部管理有问题? 工资太低或者流程有缺陷?再分析一下是普遍现象还是就某个部门的情况再找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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