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哥 发表于 2011-4-2 11:48:22

只要是合法的怀孕,不能以此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一般可操作:
多給半個月工資,叫其走路.
總比留著強.{:5_252:}

山村牧童 发表于 2011-4-2 12:08:34

请问该员工试用期多久?是否有《结婚证》?是否有《准生证》?   辞退的理由千千万,但是不要写“因该员工怀孕,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否则,会遭到索赔呢;想辞退,理由很多的,做HR的要拿捏好尺度,不然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以上个人拙见,如有不妥,请朋友们指正!

Mark.Yao 发表于 2011-4-2 12:09:13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

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公司指定的这项规章制度本身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所以是无效的。

当然,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除外。

天蝎#隐士 发表于 2011-4-2 18:22:39

当然不合法了

HR剑客 发表于 2011-4-2 19:12:44

涉嫌侵犯妇女生育权!这涉及到人权问题,很严重。

危机宝宝 发表于 2011-4-2 21:53:45

这种规定自然不合法,不过也不是不能辞掉{:5_259:}

wangjianhr 发表于 2011-4-2 23:02:50

属于违法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s80s1b27 发表于 2011-5-14 19:38:55

绝对违法,如果真这么做,人家一告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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